作者:
felaray (傲嬌魚)
2015-11-28 15:54:34※ 引述《Baloan (真心相貸)》之銘言:
: 申訴人:baloan
: 被申訴人:felaray
: 看板板名:soho
: 判決內容: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
: 版主刪文理由根據本人"發案預算過低",但是發文前本人已經確實參考logo報價發文
: #18b3llY3 #19ej5mf6 #1A6x3WqY #1A7DsqN7 #1E221Cn0 #1E2CLzfg #1EvTDGHs
: #1FB_ltvE #1FLBHhbV #1Faitc2M #1FeUU_c2 #1FiXzhfY #1F_Hw1jy #1HAnYUCW
: #1Hhr0soI #1I4M-jad #1I6F2Ghc #1LbpclZN #1LSmaia- #1MC8LToX
: 板上存在文章以上皆可證明..報價都在500-2000之內,本人確實參照市價發文
: 2000元或來信討論 ,版主私自刪除文章判決文在此 #1MLoMcMK 內容也有討論始末
: 申覆一: 刪文無理
: 板規並無規定"預算或是價格"可以是刪文依據!!
: 板規並無規定"預算或是價格"可以是刪文依據!!
: 板規並無規定"預算或是價格"可以是刪文依據!!
: 如若是依版主所據 請問以上範例文章發文價格皆2000以下..
: 文章版主並未處理,又請問2000元文章不行3000元文章就可以發文!?
: 業主板上發案標準全由板主私自判定,並不合理,有明顯提高自己接案金額標準營私行為
: 而且版主自身根本就是接案人soho等業內身分,判決如何公平服人?
: 並且有事後追加他人水桶與刪文行為..以下會提出版主自身就是接案人證據
: 申覆二: 水桶不合理
: 根據此篇文章 #1MLoMcMK 本人皆是提出質疑刪文標文皆無鬧板情示
: 而且文內版主也確實證明跟說明的確有判決不公,2000元以下文本來就存在板內,
: 版主事後為了加強自己判決的合理性才"事後"判決與刪文更是不適任與沒有發文標準,
: 本人舉列皆是符合板上事實,版主卻私自以鬧板判決水桶14日 無理
: 申覆三: 版主不適任
: 根據#1MLijU2v 本篇文,版主親自推文可以證明,版主本人為接案人,設計師或soho身分
: 以該板性質,版主應該具備中立客觀角色判決文章,而非利用自己版主權限與身分
: 惡意刪除業主文章,擅自規定發文需要幾千元以上才能是發文幾千元以下就刪文標準!!
: 請求撤換版主...價格應該由發案人與設計師本身自行討論的市場機制,而非版主自行
: 規定價格刪文標準,如同版主自己文內所說要用教育客戶的立場出發點..
: 請問版主自身身分如此,如何公正判決?
: 而且還正在研議以接案金額標準金額,只要噓文超過就主動刪文,更能證明版主
: 的確只顧慮自身業內接案金額作為標準與判例
: 此類身分與行為確實不適任版主身分
: 版主自身就是接案人本身就有利益衝突身分重疊,請求撤換
: 申覆四: 版主片面毀譽
: 根據#1MLijU2v 文章最末,版主先水桶後,片面推文"公開"指述本人私發信指控版主
: 護航該列文章行為 此句 " 寫信說我護航他們,似乎太超過了點 " 此句為版主修文指控
: 本人並未有上述行為,唯已被版主水桶根本無法在該板該文回文說明,
: 請版主公開私信證據,如若提不出本人確實有發信指控板主護航該文的事實
: 確實會影響本人身譽與日後發文名聲
: 本人要求版主退任前公開在該板澄清與嚴正發文致歉
: 以上 煩請板務小組判決處理
: 另本人已無法轉錄該板文章證據,請同事balcon代轉以下兩篇證據文請查照判理
hi all.
本文將針對上述幾點作出說明.
首先針對訴求.申訴人拿板上幾年前的文章來質疑我管版不公.並很認真地找了幾年前的
文章.但眾所皆知,本人是從今年以來上任,並不可能去處理前任版主時的文章.如果我用
現在的板規去處理以前的文章,那不就是拿著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嗎?像是以前版主允許
來信報價,而本人接手以後嚴禁來信報價,違者水桶處理.如果我說以前版友都來信報價,
每個以前發案的人不申訴才怪!
而申訴人是針對案件提出設計全新Logo的需求,預算2000元.因預算過低被我刪除.
但在所謂參考文件當中,有些根本和申訴人的提案不同,亦要加入所謂參考文件,
有濫竽充數之嫌.甚至還找了2008年的文章來參考,試問:我能拿以前的10元牛肉麵當現在
牛肉麵的參考價格嗎?
如 #1MC8LToX https://www.ptt.cc/bbs/soho/M.1446020445.A.CA1.html
此案是針對logo做細節美化,而非全新設計.以logo案來說,全新設計端賴設計師的發想
而美化則是繪圖上的優化.光此兩案就有所差異.所以所謂參考云云,其實只是不管發案
內容就直接參考價錢.
而針對申訴一,說板規無規定價格過低可以刪文.我懷疑申訴人並未閱讀過板規.而之前
交涉信中早已提醒要去看板規.以下是板規條文 (板規2.5,貼文管理 3-e)
e:預算如果過度低於行情將會被版務刪除,如對預算沒概念請見
本版置底.
而發案的行情並非我自行判定,置底早已有行情表予以參考,而前任版主也有行情表
文章代碼(AID): #1H7cxUt- (soho) [ptt.cc] [公告] 徵求參考價格
所以發案人的文章判定預算過低而刪除.
針對申訴二的部分,原po在公告文內挑戰板規,屢勸不聽,故予以判定鬧版,以初犯處以
14天罰則.
證據(全文可見申訴人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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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aloan: / 一下logo徵求1K起跳文滿多的也不見版主的刪文動作 11/27 00:21
→ Baloan: 大部份也只打3K起跳還限制天花板..真不知您自由心證在哪裡 11/27 00:22
→ Baloan: 沒關係我就重新發一篇3K起跳的即可..另外建議版規增加一條 11/27 00:23
→ Baloan: 沒接到案件的請勿回覆沒意義的推文..不過就接不到案而已 11/27 00:23
推 Baloan: 12306 12307 12545 12937 13388 都這樣..我真不知道標準? 11/27 00:51
→ Baloan: 而且幾乎最低都寫個3K起..你要說2K太低也是可以..我再重發 11/27 00:52
→ Baloan: 但是說別人預算太低只想用2000請人是你自己的認定 11/28 11:50
→ Baloan: 請問1000的你不刪,刪我2000的算甚麼板規! 你自己決定!? 11/28 11:51
→ Baloan: 還來信嗆甚麼板務見?! 1000的Logo文你都沒意見了.. 11/2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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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申訴人提出我是在事後補足刪文證據,這點我有意見.
本版常常都會刪文,但難免有遺漏的部分,時常有版友檢舉,我都會做事後補足的動作.
如果說我整個禮拜不管版,可以說我廢弛版務.遺漏的部分可以說我有缺失
但之前有許多低價案子被刪除,版友卻認為我都不刪別人只刪他的,有特定立場
(待見站內信證據),我相信這對認真管版的版主而言是多麼嚴重的侮蔑!
所以除了言詞內針鋒相對以外,最後予以鬧版處分.並因偏離主軸,鎖文處理.
申訴三的部分,申訴人因為自己文章被刪除,就號稱被惡意刪文.這條我認為是由申訴一
衍伸的申訴.不多作回應.但在申訴內指責我是接案者,有利益衝突,這點又是一項汙衊.
我從未在本版以發案/接案者的身分在板上互動.在我上任之初,確實曾經有這麼想過,
覺得掛著SOHO版版主的身分可能有利於業務,但本人有道德潔癖,接任後競競業業,從不敢
和業主與接案人有私交,也從未在板上牟利.所以這惡質的侮蔑真的令人無法忍受.
如果有任何業主,或是接案者,能夠證明我本人有利用板上資源賺取利益,我保證直接
離開本版職務.
申訴四的部分,申訴人來信指責我有立場,同申訴二的證據,所以不多做解釋.
申訴人用薄弱且過時的證據,企圖強化指控,並指挑選自己有利的部分,其心可議.
望版務明察.
補充:針對申訴三,指出正在修訂版規的部分.
板規的修正是逐步循序漸進的,如果是長期在板上的板友會知道,每次在爭議事件
發生以後,為了避免有人遊走在灰色地帶,都會適時地修改版規.而每次板規的修正
都會公布在板規裡面.
而此修訂的部分早在申訴人發文被刪除的前幾天,與一位版友水球溝通時定案
如有需要,我會徵求該版友同意後將水球訊息當成證據,以證明修訂部分與本案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