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附相關證據以及與板主的溝通證明,請於三日內補齊相關文件否則不予受理,
但因為 #1MO-ABS3 (L_LifeJob) 判定因連續兩次非申訴案當事人推文而水桶三日,
實現拉至水桶後三天,亦即今日起算六天後需補齊相關文件。
具體有哪些文件要補,請參閱組規,組物不另贅述。
另外,請勿在組務板使用攻訐他人的字句,就事論事即可。
※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申訴人:happy138
: 被申訴人:ptlove1222
: 看板板名:tutor
: 判決內容:
: ┌─────────────────────────────────────┐
: │ 文章代碼(AID): #1MOJp48_ (tutor) [ptt.cc] [公告] happy138 禁言6個月 板規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utor/M.1449213124.A.23F.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95 Ptt幣 │
: └────────────────
: 申訴訴求:
: 原判決撤銷
: 申訴理由:
: ptlove1222違法亂紀不是一天二天了
: 我只是在公告下面問一下怎樣才叫做違反版規 講的東西也跟版務有關
: 到底為何要被當作鬧版被水桶啊?
: 我想問清楚 如果家教老師造假學歷是否可以上家教版
: 還有家教老師違法兼職 這樣是否上家教版 我想問清楚一點 這樣都不行?
: 沒想到家教版是這麼藏汙納垢的地方 這麼多違法的人士也跑來當家教
: 然後版主ptlove1222還一直要護航 真是丟臉 也不知道他媽媽生他是幹嘛!
: 還有七人小組那篇 明明就是系統秀逗 我發現系統出錯
: 把我要回給版主ptlove1222的信件變成在公開看板回文 我就馬上把那篇回文刪掉了
: 前後才差四分鐘 那很明顯是手機BBS軟體出錯 為何也要算在我身上?
: 結果版主還在那邊跳針 說啥我習慣用手機發文 所以不可能會出錯~
: 拜託 這是什麼歪理 我習慣用手機發文 跟系統時不時出錯有什麼關係?
: 平常推文也有許多字都會消失不見 或是回文會誤回到別篇
: 甚至我點進去文章裡面看 發現標題跟內文不符 因為系統錯置
: 使我點進去觀看的文章 並非原標題的文章 請問系統出錯也要怪在我身上嗎?
: 再說 版主在那邊爭辯 一分鐘後刪文或是四分鐘後刪文根本沒意義
: 總之我就是"馬上"刪文
: 版主就是處心積慮要替違法兼職的蘇姓老師 還有造假學歷的曾姓老師遮醜
: 這種品行的人已經不適合當版主了 請小組長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