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ivil 板板主 GuessTH

作者: GuessTH (ˋ(′~‵")ˊ)   2016-05-09 00:07:29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申訴人:ra065311
: 被申訴人:GuessTH
: 看板板名:Civil
: 判決內容:
: 無
: 申訴訴求:
: 依規定向小組申請多重帳號查詢,並依查詢結果處置相關使用者。
: 申訴理由:
: ┌─────────────────────────────────────┐
: │ 文章代碼(AID): #1MrEKkFC (Civil)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56792878.A.3C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
: study11、guitar22、mountain161等帳號先後於Civil板遭到永久水桶。
: 如今又以garmenrider於板上發文,違反Civil板板規第十條。
: 10.禁止水桶者以分身規避處分,違者本尊加倍水桶天數、分身同本尊處分,
: 情節嚴重者將直送多重帳號查詢。
: 然本人檢附同IP證據向板主檢舉,卻得到板主荒謬回應。
: 如:該ID無違規、同IP不能代表同使用者。
: 然,該ID遭水桶以分身再發言,依過往判例為違反板規十。
: 同IP不能代表同使用者才需要送帳號部查詢,板主反因此拒送?
本人回應如下:
每個ID皆為獨立的使用者個體,板主必須保障各使用者發言的權利,
若該ID並無違規事證,就算疑似分身同IP,板主並無積極理由去處分他。
本人處理依據為:
疑似分身使用者違規->一般處分->送多重帳號或使用者自承->追加處分
因此才拒絕R板友之檢舉案,請小組長明查。
謝謝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5-09 01:28:00
請小組長見第一篇證據紅字板主是直接駁回整篇檢舉 至少目前沒看到板主自稱依據中的一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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