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Part-Time 版主怠職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7-04 12:58:12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檢舉人: kkoowwee1102
: 被檢舉人: korsg/poloyabi
: 看板板名: Part-Time
: 檢舉類別: 1
: 1.板務檢舉(檢舉板主失職)-需檢附溝通文件
: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 檢舉訴求: 對於勞基法. 就服法違法內容與勞基法修改完全無感
: 問題提出超過兩星期. 一律沒有回答.
: 檢舉內容:
: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 標題 Re: [問題] 多篇 PG 無處理
: 時間 Sat Jun 18 15:21:41 2016
: ───────────────────────────────────────
: 1. PG 為 PART-TIME GIRL 的簡稱.
: GIRL 有男生??
: 2. GIRL 和 BOY 有沒有限制性別.
: 依照字面解釋是有的.
: 您沒有回答到問題.
: 3. 如果硬要解釋為 GIRL/BOY 沒有限制性別.
: 那麼. 男佳/女佳 也沒有性別喜好的疑慮了?!
: 明顯與勞工局的公文定義不同.
: 麻煩請板主群共同定義完成後公開回覆.
: 以上. 感謝您.
: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 標題 Re: [問題] 多篇 PG 無處理
: 時間 Sat Jun 18 15:23:43 2016
: ───────────────────────────────────────
: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 1. PG 為 PART-TIME GIRL 的簡稱.
: : GIRL 有男生??
: : 2. GIRL 和 BOY 有沒有限制性別.
: : 依照字面解釋是有的.
: : 您沒有回答到問題.
: : 3. 如果硬要解釋為 GIRL/BOY 沒有限制性別.
: : 那麼. 男佳/女佳 也沒有性別喜好的疑慮了?!
: : 明顯與勞工局的公文定義不同.
: : 麻煩請板主群共同定義完成後公開回覆.
: : 以上. 感謝您.
: 好
: 晚點跟另一個板主討論
分兩部分回應
1.SG SB PG PB等用詞經詢問三個單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勞動局)
得到的結果大致一樣,上述用詞被視為一種職業稱謂
也就是 男/女性展示人員,其中boy/girl並不代表年齡限制而只有性別限制
只要徵才文中同時徵求所有性別的展示人員就沒有違反就服法的問題
另外台北市勞動局提供一個有性別意涵但實際為職業的詞彙作為參考
保母、保姆 - 雖有代表女性的字詞但已成為照護人員的通稱,也不違反就服法
我還在等這三個單位的"信件"回函,只有通話內容就公布個人覺得不太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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