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對本案之說明:
1.違規文章已收錄至精華區,詳見z-18-5-3-27-5
2.節錄該新聞最後二段
『貼文很快引起網友熱議,新營警分局也針對此進行調查,後續聲明表示,
貼文中提到的2名警員都是未婚且單身,且雙雙否認貼文內容,男警員更強調
該貼文是遭人冒名杜撰,目前已截圖存證,不排除提出告訴。
新營警分局強調,調查證實貼文內容並非事實,查無該2名員警有該貼文所指的違
反警紀規定等相關實據,「針對該則不實貼文詆毀新營分局警察機關形象,新營分局
將對該行為人依法究辦」。』
3.本案違反之板規全文如下:
(二)本板討論核心係為現職公務人員生涯工作
待遇、經驗交流及情報交換。無關本板討
論內容的文章初犯刪文警告,再犯禁言10
日,累犯則前一次禁言日數+5日。
註1:軍人、教師、勞工(含國營)之新聞或
政策法規討論,內容顯與公務員無關者,
請至其他相關看板張貼討論。約聘僱則視
個別情況由板主認定。
註2:國家考試部分,除考試合格後徵詢分
發相關事宜外,其他問題請去國考板洽詢。
註3:民眾去政府機關辦理業務有任何問題
或不滿,請去該機關陳情申訴。
4.本案判決理由已於置底公告說明:
『本板討論核心係為現職公務人員生涯工作待遇、經驗交流及情報交換
所貼新聞內容僅為公務員私事,且僅為捕風捉影,
顯與本板無強相關,依板規一(二)處理,cjol二犯禁言10日
另依板規八(一)刪除違規推文』
5.新聞內容已提到機關與當事人均否認爆料內容為真,
因此就新聞內容難認與PublicServan板板旨有高度相關,
現職公務人員生涯工作待遇?無
經驗交流?無
情報交換?無
所以這種捕風捉影的新聞,本人實難認定適合張貼於PublicServan板,故以違規論處
以上為板主就本案之說明,供小組長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