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ndreli 信箱]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為什麼被禁水桶?
時間: Wed Nov 6 21:17:29 2013
您好,
在進板的畫面,我已經將新修訂增板規寫入進板面。
難道你應徵工作,不會去關心公司在做什麼??
難道裡面是做違法,你也要進去嗎??
至於退/換貨文字,是避免有人不讓人退/換貨,故才強制標示必須依網站規定。
且代訂文一人七天內限發一篇(板規如下)。
若依你說法,刪除之後再po一次,若每個人都這樣。
那幹麼要這條板規,且對之前被水桶的鄉民公平嗎?
另外,你說謂的特別標註是指什麼??這我不懂。
文章前面的驚嘆號是執行完的標註,沒有針對任何人。
最後折價券板沒有不歡迎你。
而是在發表前請看板規,再發表。
謝謝
3.代訂
代訂風險高, 自行消費最好!!
本板不鼓勵代訂, 發生爭議請私下溝通.
<<不得因溝通糾紛, 發佈洩露個人隱私相關文>>
規定如下:
1.不得收取任何現金報酬
2.非電子折價券請勿發文代訂
3.交換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訂]
4.一人七天限發文一篇
違者水桶30天
※ 引述《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之銘言:
: 我的確會用ptt的基本指令,
: 但是因為我po完文之後才看到有臨時版規說不能給人家帳號, 不然給劣文並水桶,
: 我突然看到嚇到, 因為我是用我第一次po的文章做修改的,
: 沒想到過沒多久就多了一個版規, 於是我趕緊刪掉, 然後重po一遍,
: 如果我沒趕緊刪掉, 然後你那時候看到馬上給我水桶我不是更無話可說?
: 請問我這樣哪裡有違反版規?
: 把版規分散在那麼多地方, 這樣是合規定的嗎?
: 為什麼未有退換就要被罰30天, 我遵守版規又沒有不讓人退換,
: 為什麼我還要特別標注?
: 難道你去應徵工作你還需要特別強調說你沒做過犯法的事嗎?
: 本來就是可以退貨的這件事對我來說一直都是正常的, 因為我根本沒差,
: 我只是要回饋當初有給我過折價券的板友而已, 但是我只有 udn 的,
: 所以只能代買, 我女朋友還一直在說我沒事找事做, 我只是想回饋而已,
: 我以後知道這個版不歡迎我就不會來了。
: 我再次po文的時候也是再次確認我下面po的那些版規沒違反才po的,
: 你沒把新增的版規加到這裡面, 然後說我違規沒仔細看版規, 這樣是合理的嗎?
: 麻煩請申請解除我的水桶, 謝謝。
: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您好,
: : 是我水桶的。
: : 因為我曾在資源回收看你第一次PO代訂文。
: : 再加上你的代訂文並沒有未有退換貨必須依商店之規定文字。
: : 且你既然有修改文章,證明你會用PTT的基本命令。
: : 既然你會用基本命令,那麼第一次為何不用修改即可。
: : 何必刪除呢?
: : 另外,我是一罪一罰。
: : 多po代訂文 30天
: : 未有退/換 30天
: : 合計 60天
: : 最後,我有在進版前有po修改板規及置底。
: : 只是你當時沒去注意??
: : 若有異議,請找G大。
: : 請 查照。
: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