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catkung
被申訴人:LisaShie
看板板名:marriage
判決內容:#1J2mKFyt 判決水桶一周
申訴訴求:版主解除水桶並公告處理失當及道歉
申訴理由:
1.版主以(板規二.2.禁止歧視、侮辱謾罵…等不尊重他人字詞,
採當事人向板主站內信檢舉。)判處水桶一周
但本人不認為本人推文有人身攻擊之嫌
我的推文==>某人跳針護航到讓我覺得她是來釣魚的
一.我並未直指跳針者是誰
二.我不認為跳針有人身攻擊嫌疑
三.釣魚此詞前面也加上我個人感覺用語(我覺得...)
2.此判決一出立即在板上引起板友不認同風波及質疑
Spell16:跳針算人身攻擊?!! 不是算是描述嗎??
kazeki:跳針哪裡算人身攻擊?用在此處不就是泛指一個人反覆講相同
kazeki:論點的現象嗎?照此邏輯謝金燕的歌不就充滿人身攻擊的髒話
swatchcat:跳針算謾罵跟人身攻擊嗎?@@!!
sorrowheaven:這次的判決..部分無法認同...
ariiodi:連論述事實都不行了?
sorrowheaven:跳針應該指的是反覆地講同樣的事,不算負面字詞吧?!
golala:如果跳針是在描述事實,為何不可?改用鬼打牆會比較好嗎
等等不勝枚舉
此後版主補上:大家好,此次檢舉事項,與「跳針」一詞完全沒有關係
那到底我是為何被水桶?因為我提醒版友小心不要被釣魚嗎?
3.引起紛爭後,版主又補上一篇文章#1J3jkW1D
重點內容為 本次事件案主感受到不受尊重,雖然行為不嚴重,
但依當時的板規罰責就是記點+水桶,深感遺憾。
難道意思是以後推文只要讓po文者感覺不受尊重,就可以寄信給版主
要求板主水桶人嗎??此水桶標準未免太低
以下為版友推文
kazeki:不 不是罰則的問題啊 重點是行為根本不到違反版規的程度 02/27 14:58
kazeki: 事實上他在別人眼裡行為就是跳針無誤 而且原文原Po自己本 02/27 14:58
kazeki:身也回文挑釁網友 照理來說他是不是也有引戰意圖來個劣退也 02/27 14:58
kazeki:不為過? 本來在版上發文就有正反兩面意見 你不能因為不接 02/27 14:58
kazeki:受反面意見就說別人侮辱你吧!
sorrowheaven:希望版主可以講出為何被桶以及桶的標準,不然這個判 02/27 15:32
sorrowheaven:例會可能造成以後水桶的標準不一。
sorrowheaven:那可以請板主您說出他們「為何」被桶嗎?您說不是因為 02/27 15:39
sorrowheaven:跳針這兩個字,那這樣究竟是為何被桶?!
以下是版主回應
推 catkung:某人跳針護航到讓我覺得她是來釣魚的
==>由前後文判定對象,「釣魚」使當事人感受到不實負面指控與嘲弄
所以文章中的某人到底是誰,也是版主前後文判定的對象,一切都由版主自由心証??
釣魚這詞僅是因為讓當事人"感覺"不實負面指控與嘲弄
也就是讓當事人覺得不舒服,所以我就要被水桶?
那如果以後m按個噓文讓當事人覺得不舒服一樣可以要求版主水桶版友囉?
接著是版友推文
sorrowheaven:其他被桶的板友就算了 但catkung大真的不該被桶! 02/27 16:05
sorrowheaven:釣魚一詞人人都在講,現在網路訴訟這麼多,如果照這 02/27 16:06
sorrowheaven:標準,各大板一堆人都該被桶。 02/27 16:06
sorrowheaven:另外,現在法院的從沒有過因為有人說「釣魚」二字被 02/27 16:07
sorrowheaven:判妨礙名譽、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sopoor: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
sopoor:沒有寫出ID,如何證明有明確指明對象違反版規?
MarcusWright:板主可以恣意解讀板友推文 板規只是參考用吧
MarcusWright:板規講禁止歧視侮辱謾罵 板大隨手抓條解釋就可擴大侮 02/27 16:26
MarcusWright:辱的定義恣意桶人 偉大
yien:跳針跟釣魚都不能提?!幸好他版不會…不然我要被浸到何年何 02/27 16:51
yien:月啊…
assunny1012:看來版規比刑法還嚴阿 自由心證的理由竟是有檢舉就桶 02/27 16:52
assunny1012:那還要版主做甚麼?不用判斷阿 有檢舉"我不舒服"就桶!
MarcusWright:請問偉大板主,只要當事人檢舉,是不是空白噓文都可 02/27 16:54
MarcusWright:構成侮辱,因為當事人覺得"噓"對牠來說是侮辱? 02/27 16:54
kazeki:catkung 他都說是"他覺得"是釣魚了 有明確指說她是來釣魚 02/27 16:54
kazeki:的嗎?沒有嘛! 02/27 16:54
shamanlin:那無所謂啊,就算明確指稱是釣魚,也跟人身攻擊謾罵差很 02/27 16:55
shamanlin:遠,另上面有人說的好,以後連噓都不能噓,因為是嘲弄 02/27 16:55
kazeki:也是啦 釣魚跟崩潰都算負面攻擊的話 那八卦版公告就是一篇 02/27 16:56
kazeki:違規文章咧
onedollar:完全看不出catkung被桶的點?
MyEvan:跳針崩潰釣魚 都不是侮辱或人身攻擊 只是指一個行為動作
MyEvan: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就會被捅? 難道以後都不能有反面意見?
Agneta:"覺得她是來釣魚的"也會被桶?!這串文更讓人記得某人了
(版主)LisaShie:MyEvan 當然還是可以有反面意見
LisaShie:持反對意見,一定要用負面字眼?
LisaShie:MyEvan 就事論事,討論議題不要針對個人,這些都是可以的
所以版主承認釣魚僅是負面字眼,跟他版規上的侮辱、人身攻擊無關)
sorrowheaven:說真的 光是「噓」就是負面的意思了!!
所以以後只要"噓"就是負面,當事人不爽就照桶不誤?
(版主)LisaShie:重點就是:「請不要針對"個人"」完畢。
得証版主判決標準其實就是只要當事人不爽來信檢舉就水桶,
根本與版規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謾罵…等不尊重他人字詞)無關
全由版主自己一個人高興要桶誰就桶誰
版主最後補上一句
回應一下,如果於討論中指稱對方「你現在的行為是在跳針」這個我接受
跟版主先前所主張(重點就是:「請不要針對"個人"」完畢)自相矛盾
又版主之前推文「釣魚」使當事人感受到不實負面指控與嘲弄所以將我水桶
那麼版主可接受的你現在的行為是在跳針
如果讓對方不舒服覺得不被尊重,到底是桶還不桶??
可證版主主張完全前後矛盾,沒有一個水桶人的標準,全憑自己高興,實在不服
4.補上各公告
#1J2mKFyt m 2/24 LisaShie □ [公告] 水桶名單
#1J3jkW1D ! 2/27 LisaShie R: [公告] 水桶名單
5.被水桶公告由於已經被水桶無法轉文所以無法付附上
6.附上與版主溝通信件
謝謝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