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就aska0125、pognini多重帳號調查 發表意見討論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22 20:29:07
本人依
Life_Plan 組務板板規 2013
二、發文規範
(2) [請假] [請辭] [開板] [申請] [新增] 等標題之發文者限本組內板主。
板務檢舉或申訴事項請使用 [檢舉] 或 [申訴],討論事項請使用 [討論]。
之規定於組務板板面發言討論
針對使用者pognini言論不當之處 請小組長關注
※ 引述《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 : 申請人:P55555
: : 申請事項:調查分身帳號並移送帳號部
: : 申請理由:
: : 接獲板友檢舉,要求本人移送調查分身帳號
: : aska0125 違規
: : pognini未有發文權限
: 進了公部門後,深感個資法對人民隱私的嚴格要求
: 想查違停車輛的車籍資料,一個程序不對就駁回,甚至懲處
: 看到P55555如此兒戲,對照同仁小心翼翼深怕觸法......
: 不用查,我信得過smart1988,我用身分證註冊
: 給他看註冊截圖都可以,但還是必須指出本案的重大缺失:
: 原板規規定:
: (2)分身帳號遭受水桶,其他帳號再次違反板規。
: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388757175.A.A54.html
: 但P55555在移送本案前,疑似於03/18 00:26 修改板規
: (2)分身帳號遭受水桶"或無權限發文",其他帳號再次違反板規。
: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88427809.A.5C4.html
: 在此請求小組長確認板規的編輯紀錄,並公告以昭公信
: 先前P55555於 101.8月禁止本人在國考板舉辦捐款換分析的活動
: 也是先禁止再修法,在BM板也受到GM與其他版主質疑違反禁止回溯原則
: 尤其本案還涉及個資,更需嚴守程序正義,請予以糾正
: 再則,本人停權處分早於去年102.11.30期滿。
: 102.8.30因與MJDavid爭論板務,遭法務停權三個月
此處有意誤導閱讀者為 「與板主爭論板務,會遭法務停權」
實際狀況是使用者pognini使用站內信討論時
未能理性發言流於情緒性字眼 請參看檢舉板文章証據部分
【板主:brainfighter/longbow2】批踢踢違規檢舉中心 系列《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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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
1 ! 1 8/16 MJdavid □ [檢舉] newpognini 以站內信辱罵
2 ! 8/16 MJdavid □ [證據] newpognini 以站內信辱罵
3 ! 1 8/16 MJdavid □ [檢舉] newpognini 再次以站內信辱罵
4 ! 8/16 MJdavid □ [證據] newpognini 再次以站內信辱罵
5 ! 1 8/16 MJdavid □ [檢舉] pognini 分身以站內信辱罵、騷擾
6 ! 8/16 MJdavid □ [證據] pognini 分身以站內信辱罵、騷擾 I
● 7 ! 8/16 MJdavid □ [證據] pognini 分身以站內信辱罵、騷擾 II
使用者pognini用字遣詞尖酸刻 難謂為理性討論板務
另請小組長參考檢舉板站務的判決:文章代碼(AID): #1I7vcLDz (Violation)
: 曾依規定至ptt law申訴,可惜未獲站長依法處理。
: 停權期間為102.08.30~102.11.30
: 期間找回以往在ptt單純看文的樂趣,怡然自得
此言非矣 一點都不怡然自得
pognini於停權其間 曾用coolshit帳號宣稱為代po於國考板發文
作者 coolshit (我是笨蛋~~)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大家都幾分啊?錯哪些?
時間 Mon Jan 13 20:29: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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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組長需原始文章佐証 本人願意提供文章備分
再依檢舉板文章:文章代碼(AID): #1I9qc-Rb (Violation)
宣稱代為轉發 但是實際上「查得此二帳號ip address來源皆為同一人即pognini」
法庭上卻言明為借帳號 但使用者借帳號之行為 亦非PTT板規所允許
另參檢舉板文章:文章代碼(AID): #1ICdhpW4 (Violation)
本站法務已列為日後審理檢舉之參考 亦請小組長參考使用者pognini有此先例
: 所以11.30停權期滿後不急著繳P幣復權,非本人仍在受罰階段
: 最後離題一下,當年P55555你刪掉我公佈在國考板的捐款收據
: 再於BM板、地檢署宣稱不曉得捐款是否進我的口袋
: 你雖然託人刪除BM板的發言,但台中地檢署還保有庭訊的錄音影
請小組長特別關注此點 使用者pognini曾為國考板板主
卸任後仍於公開板面討論隱板事務 嚴重違反其義務
: 明知捐款全進慈善機構,卻刪掉收據再公開質疑別人A 錢
: 有人會覺得,P55555這樣被告很冤枉嗎?
: 但我當時沒告你妨害名譽,擔心淪為私人之爭
: 不打勝算高的妨害名譽,改打勝算低的妨害電腦使用
: 只因我跟你沒有私人恩怨
: 與你的糾紛都源自於,希望國考板發揮資訊交流的功能
: 日後檢察官不起訴,我也沒聲請再議或改打妨害名譽,讓一切歸於平靜
: 你卻一再用構陷的方式找麻煩,我實在不知道是否還要包容
: 如今雖然已過刑事告訴期,還是可以對你提出民事侵權求償
: 但願你好自為之
: : 疑似利用分身帳號發文後,持續違反板規規定?
: : 查IP類似,板主無法判斷是否為分身帳號,因此移送組務調查
: : ┌─────────────────────────────────────┐
: : │ 文章代碼(AID): #1J228mFN (Examination) [ptt.cc] [公告] 違規名單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93041968.A.3D7.html │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 ★ 2/22 P55555 □ [公告] 違規名單
作者: aska0125 (aska)   2014-03-23 00:49:00
那些所謂的信件謾罵 對象都是版主吧 進廚房就不要怕熱國考版公開批判你的更多 你都不檢討自己有沒有錯?P55555 pognini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當版主 你都要申訴你看全世界都不順眼 難道都是別人的錯?申訴誰是你的權利 但別人再討論課業你也能扯進版務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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