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明本案的處理模式前,
先澄清一下我在管理結婚版的想法。
結婚版的版旨,
是提供即將邁入婚姻的準新人有個可以交流討論、分享經驗,
及解決辦婚事疑難雜症的地方。
因此這個版的使用主體可以說就是準新人,
而這樣的使用者會有幾項特徵:
一、壓力:籌辦過程可能正在與原生家庭或對方家庭作溝通跟習慣,
不少人都在壓力的臨界點。
二、著急:由於許多新祕婚攝餐廳的檔期可能在一年前就被敲定,
新人甚至連三個月後的婚禮都會用「急徵」來形容自己的處境。
三、過客:由於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結婚,不可能有相當多的經驗,
本版的使用者幾乎都是過客,版面新手甚至BBS新手。
但一結完婚大多就離開,較少一直停留在本版進行討論。
綜觀以上幾項歸納的使用者形象,
在處理版面文章的違規情形時,
我一向會採取比較寬容的態度面對。
版規雖然規定的還算明確,
但我會覺得如果能勸導就先勸導,
重點擺在能讓使用者了解本版的一些規則,
然後平安度過他的婚姻籌備期就好。
版規通常會使用在鬧版、廠商、或屢勸不聽的使用者身上。
並且,本版的主要目的是討論而非交易,
在刪文的尺度上,
也會給分享、討論文較大的空間,
畢竟願意在結婚後還肯留下經驗傳承的人於版面來說是重要且可貴的。
從這樣的前提下,
回到本篇的處理模式。
雖然說本版文章一律不可有廠商聯絡資訊跟連結且有相關罰則,
但交易文跟分享文我的處理方式就會有差距。
若是交易文中含有廠商連結,
我的作法是一律直接移除,畢竟本版的交易功能是附帶的,
沒有必要為了買賣作太多寬容。
而若是分享文中有廠商連結,
從我管版這三年來,
幾乎都是先推文勸導,
等24小時左右看使用者有沒有自行修改文章,
再決定要不要刪除。
在版面上應該還有不少我推文之後自行修正才保留下來的分享文,
因此雖然這種方式較為麻煩,
站在維持討論及分享風氣的角度上,
我寧願作這樣的選擇。
再來談到為什麼不立即依版規罰則處理。
正如我剛剛提到的,
本版許多使用者都是處在壓力及著急的情緒中,
很多事情在處理上都有時間的壓力。
以板主可以動用的處罰幾乎就是禁言,
而禁言更會增加使用者的壓力的狀況下,
我會傾向先溝通。
因此在這些年來的管版歷程中,
板主有沒有怠忽職守不確切執行版規的罰則?
有,而且這是我的選擇。
有使用者急徵某些東西但超過了本版兩週內只能一篇交易文的上限,
在被我刪文後來信道歉,
然後我並沒有堅持一定要他兩週後才能po文。
有使用者婚期突然改到兩週內,
不得不直接po文徵求婚攝或新祕,
我有沒有技巧性的延後幾個小時的刪文時間?可能有。
對我來說,
這些使用者就是使用本版的主體,
如果能給予一些方便但又不致於讓版面太過雜亂,
我會寧願退一步,
讓版規成為執法的底限而非先決條件。
當然這樣的選擇會面臨這樣的質疑,
我只能說那是早在很久以前我就知道要面對的。
再來談到某些交易文的執法。
就我來說,
版面上不准有廠商宣傳及商業行為是絕對的,
但在某些狀況下,
麻煩之處在於:怎麼確定該使用者身分為廠商?
我的處理可能比較保守,
會先觀察該使用者在版面上的發文情形作初始衡量,
若有疑慮便會開始刪文及請對方說明,
若確認並勸導不聽才會動用版規。
這樣的方式只是希望確保使用者的發文權益不致因為「嫌疑」就受限制,
但缺點就是曠日廢時,
那麼在「維持權益」與「廣告效果都達到後才處理」之間的拿捏,
或許也就是種選擇罷了。
最後說明沒有回信的原因及後續處理。
當然很抱歉的是由於之前太過忙碌,
有段時間我連上線的空檔都沒有,
導致版面的文章凌亂,我的信箱也處於爆炸階段。
因此在我能夠再度開始執行版務的時候,
必須要慢慢且有系統的解決完所有問題。
我的處理流程大致如下:
1.先解決信箱中一些較為急迫的詢問及申請
2.再處理版面上較容易判定的違規文章
3.處理信箱中刪置底推文的申請
4.處理信箱中一些較難處理的檢舉
5.處理信箱中一些收錄精華區的申請
以此次檢舉來說,
之所以沒有回應,
那是因為許多信件在我重新恢復上線的時候,
早就過了三日回應期。
因此當務之急恐怕是先復原版面秩序,
再來就信箱中的檢舉作處理。
(但也因為直接先從版面來處理,後來回到信箱中檢視時,
也大多已經處理完成了)
因此若要說我有殆忽職守,
我承認不諉過,
確實在五月份及六月初較忙碌時無法正常上線,
但有沒有刻意不處理檢舉信件?
我想每個人在處理很多事情時會有先後次序,
不見得每個人都一致罷了。
最後,
談到後續。
由於我有兩到三週未能正常上線的狀況,
因此版面上的確有違規文章出現率較高的情形。
但若因此就要馬上開口說:「從我回來開始就要立刻嚴格取締及處罰大家喔。」
這種事情我做不太出來。
違規文章變多是因我而起,
我不會把責任及處罰轉嫁到使用者身上。
因此我至少會用一貫的尺度繼續處理版面文章兩到三週時間,
若情況沒有改善,
才考慮重新進行嚴格執法。
再者,
在忙碌這段時間其實有些不錯的熱心板友有在幫忙提醒及協助,
我已經徵詢且得到同意,
會有人擔任板主協助處理版務。
但由於我目前正在被檢舉中,
實在不適合提出申請。
畢竟如果我新增了幫手卻又馬上離職,
對他來說不管去留都不甚公平。
因此若這些事情差不多解決了,
才會提出新增板主申請。
以上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請板主 birdy0914 三日內速至組務板說明。
: ※ 引述《lineok ()》之銘言:
: : 首先birdy0914板主都沒回覆我的檢舉信函~稍後會補幾封信件
: : 如需全部轉錄會佔太多版面,如需要再與我告知~
: : 再者這違規案件檢舉並非板主不知情,板主也有在下方回復,
: : 所以板主是一開始就是有包庇沒按板規刪除文章,
: : 而是留下文章請發文者刪除?讓業者資訊公布在版面形同打廣告
: : 與現行板規相違背,在我檢舉後birdy0914板主在19號晚間
: : 大約9點後才刪除這篇違規文章,文章都跑到後面無廣告效益才處理刪除!
: : 如果結婚板要開放廠商進入佔用板面,大可修改板規直接公布!也不會讓板面如此混亂
: : 真假沒法分辨,讓真正的新人踩到地雷!資訊誤導~
: : 但這樣做前板主努力把廠商請出結婚板的努力付之一炬!三思!請神容易送神難!
: : 最嚴重的是板面違規這麼嚴重,birdy0914板主行使板規權了嗎?沒有!
: : 完全沒看到板主罰則公告!!讓人質疑板規如形同虛設,沒有執行水桶退文的處罰,
: : 只有刪除文章,才會造成現在的情況!
: : 板規是板主制定的,板主都不遵守,那要如何讓人遵守?
: : 爾後廠商都這樣來打廣告,請問板主要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