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國考板板主P55555怠於執行職務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7-19 20:00:13
原文恕刪
事情本很簡單
bjwv190、WeiShouBou、yyzomyga422觸犯了板規:
(一)基本發文規範:
4.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五)多重帳號發文規範:
(3)相當證據顯示使用者有開分身分飾多角、發文攻擊他人或討論版務的情況。
根據板規:
三、罰則:
1.刪除文章為警告。違反板規者可處水桶一個月。
2.具有(一)3.、(五)3.、(七)1.、鬧版者之情況,可處或追加劣文。
3.具有相當之理由,視情節之輕重,可免予處罰、減輕或加重其處罰。
板主可以刪除文章、免予處罰、減輕、加重、劣文,甚至用你自定,
在PTT少見的請信給板主悔過,「具結保證不再違規」就免除處分,
這些都可以因為都是處分。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07-19 22:08:00
我知道有違規要公告。但是根據您檢舉事項,三個帳號目前無任何違規事實,已經跟您回覆過了,即無違規事實,我怎麼有辦法公告,若您覺得該三名帳號,有其他違規的事實,請你來信檢舉,有違規當然就會公告,您一直要我公告違規,問題是您檢舉的事項,均未達標準,我到底要如何公告違規?多重帳號規範(五)已經公告廢除,而且依照現行站方立場「無違規就不能移送多重帳號部調查」,該板規已經不可能會有人違規,當然廢除,本人也依照您要求公告說明,為什麼您還可以拿廢除的板規,來此爭執呢?申訴是可以,但是可以請你就當下的情況,拿可用的證據申訴,本人已經按照您期望的作很大限度配合,也一而在在而三,進行很清楚的說明,請您仔細看完說明,在拿可以用的證據來爭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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