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etMarry板 kkob5433之水桶判決

作者: seagreen2005 (對的時間,對的人。)   2014-08-07 10:26:10
※ 引述《kkob5433 (王冊)》之銘言:
: 板規的第一條
: 1-1.結婚板限定於結婚相關議題,偏離討論方向的議題,
: 如『雙姓』問題等全面禁止。
: 使用者發旅遊文已明顯偏離結婚相關議題,
: 如要說是蜜月文,發的太多這樣的旅遊文章,說是蜜月文,是無法認同
: 嚴格說蜜月也是結婚後的事了!
: 但考慮延續性的資訊通容一兩篇的蜜月旅遊文章,但如要長期撰寫旅遊文章
: 結婚板實在不適合!!
已於信中向板主解釋,結婚板上無論是蜜月詢問、討論或分享文章不在少數,
而蜜月分享文亦有他人發文分享多達十多篇者。
若板主認為蜜月相關分享只限於1-2篇為可接受範圍,
亦懇請於板規修正時註明,明確規範,或先行提醒。
我非常樂意遵守板規,並自行刪除前面所發遊記。
: 罰則規定有2
: 1-8.關於網宣、拉票及問卷,其文章內容含活動、宣傳特定理念之
: 文章、拉票、問卷,不管商業及非商業性活動
: 請先經版主群同意始得發文。
: 未遵守者原文劣退並水桶一周,累犯
: 者處以水桶一年並原文劣退,情節嚴重者,得永久水桶。
: 4-5.網宣、拉票及問卷(板規1-8)
: 初犯刪文加水桶一週,累犯劣退加水桶一個月,情結嚴重得永久水桶
: 已選擇較輕之規定處劣退加水桶一個月
: 累犯
: 此為爭議點行為人認為沒有累犯,
: 板務認為雖板規最新修正時間為8月1號,但板規內容除了交易管理辦法有修改,
: 其餘沿用舊版規,亦有公告板規以及修改之說明文章代碼(AID): #1JsvjZN5 (GetMarry)
: 行為人長期違反板規是不爭之事實,唯有新上任時效問題與板規時效之爭
: 亦有板規行為人理應遵守,不應無板務就可違規
: 固判累犯
: 此爭議點請組務裁示.
就板主認定我長期違反板規一項,請容我提出說明。
之前於結婚板發表蜜月分享文,
前板主仍管板處理板務,而同期間亦有他人分享蜜月心得,故認為此類發文符合板規。
絕對沒有任何一絲輕忽或蓄意違反板規的意思。
板主口中無板務階段應為前板主下臺7/26至新板主就任8/1間,
期間我沒有發表任何一篇分享遊記文章。
甚至7/25日我還與前板主討論蜜月文章是否適合發表於結婚板,
若有不妥我願意刪文,經前板主認同蜜月遊記仍在結婚相關範圍。
(此部份為私信,已轉寄小組長信箱)
新板主上任後,8/1、8/4都有板友分享蜜月遊記,而板主並未有任何處理動作。
板規公告或討論中也沒有任何關於蜜月相關討論或修改說明。
(請恕我不列名板友ID或文章,畢竟我只是在信中列舉板面近期多數蜜月文章供參考,
板主馬上水桶該板友並於公告標題註明經「檢舉」,我都不曉得我有檢舉的意思)
8/5晚間我於結婚板發表遊記,大約10-15分內就被退文,並以累犯懲處水桶。
我尊重新板主上任修訂板規,管板方式不同,
板主已於此篇明確提及蜜月文相關管理認定,往後自有依據,理當遵守。
然在此之前,板規及板主認定無明確規範,實在令人難以服氣。
以上,謝謝小組長及板主撥空處理回應。
作者: kkob5433 (kk)   2014-08-07 14:08:00
第一段板規1-1已說明第2段前板務忙碌未處理板規還是存在,難道板務忙碌就可違反規定?
作者: seagreen2005 (對的時間,對的人。)   2014-08-07 14:23:00
板主日安,第一段已清楚表達己意,不再多來,第二段已明確指出7/25日有與前板主討論過蜜月遊記符合板規並非前板主因板務繁忙不處理,謝謝。
作者: kkob5433 (kk)   2014-08-07 14:28:00
板務說明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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