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部分,說明如下:
經被永久水桶的板友amateratha檢舉MrE板友文章不妥,
本人於板上請MrE板友說明:文章代碼(AID): #1INYMVKB (Insurance)
而MrE說明後,與amateratha兩人皆無具體說明朱二德是誰
也不像是真實本名,因此不以未經同意提到他人姓名處理
而MrE板友張貼判決全文,乃是基於amateratha之檢舉證據不完全而釐清
並非主動提及而違反板規
再次強調,本人並無因永久水桶後就忽視amateratha之檢舉
亦無獨厚MrE板友,之後也因他案而將MrE板友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