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水桶問題

作者: ealleneee91 (伊)   2014-10-08 20:32:32
※ [本文轉錄自 ealleneee91 信箱]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水桶問題
時間: Tue Oct 7 10:20:16 2014
您好,
你可以問他前任版主,是何時辭職,是何時將分身設為10年的??
歷來都是十年的。
不說遠的,就說最近的,我也公告分身十年。
● 430 m 9/17 conk □ [公告] 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K6NNrwO (e-coupon) [ptt.cc] [公告]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coupon/M.1410954741.A.E9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7 Ptt幣 │
└─────────────────────────────────────┘
●35108 m 9/08 conk □ [公告] 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K3GLi1c (e-coupon) [ptt.cc] [公告]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coupon/M.1410139500.A.06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1 Ptt幣 │
└─────────────────────────────────────┘
謝謝
※ 引述《ealleneee91 (燕子飛)》之銘言:
: 上任版主都卸任了
: 跟他沒關係了
: 我自己查到也只有這篇文章
: 分身多帳發''代訂文''亦會被永久水桶處分 <<<還要在法訂規範時間重複發文且代訂
: 還是2012的公告文
: 現在都2014了
: 誰會去看2012的公告??
: 如果進版發文要去找以前公告?
: 那版規寫自己看以前公告就可以了,也不用訂了。
: 而且
: ''最新''2012前任版主處置文
: rightroad 自4/16起長期以分身 survivor927 top50發文代訂及交換
: 已嚴重違反板上規定, 累積違規次數30次
: 合併水桶30個月
: 被你處分這2個帳號根本違規次數也沒像上面這麼多?
: 這是前任版主下的處分。
: 你沒有明訂版規 就不得亂開處分10年 不需要檢討處分罰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