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宣判] eveyh 申訴 kkob5433 案

作者: tyk8004 (唔)   2015-01-17 17:06:54
※ [本文轉錄自 tyk8004 信箱]
作者: girlo (girlo) 站內: GetMarry
標題: Fw: [宣判] eveyh 申訴 kkob5433 案
時間: Thu Jan 15 22:45:36 2015
我想將宣判結果轉至相關版面應該沒有觸犯法規吧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宣判結果
大家都對新秘事件義憤填膺
但小組長和板主某部分也沒有錯
因為已經牽涉到司法程序
是不該繼續在公開版面討論
但我個人也對板主處理方式不能認同
尤其是進入文章刪除並非個人資訊的推文
完全讓getmarry版成為一言堂
就也當過板主的經驗而言
絕非是適當的處理方式
getmarry本身是公開版 而且是流量頗高的公開版
板主處理事務時更需小心謹慎
不諱言 處理流量大的版真的很辛苦
那板主應該作的是徵求第二位板主幫忙
如果大家想罷免板主
也請按照正常程序走
不要讓一時的激情沖昏
以上
※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Ki0Nwhi ]
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宣判] eveyh 申訴 kkob5433 案
時間: Sat Jan 10 00:46:47 2015
【裁判字號】D0029
【裁判日期】公元2015年一月十日
【裁判案由】1/05 [檢舉] GetMarry板主kkob5433處理板務失當
#1KgVYdCo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使用者 eveyh 因不服板主的處理方式,申訴 GetMarry 板主 kkob5433。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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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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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
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15) 申請板主權:
板主有權申請增加板主協助管理看板之權力,申請之新任板主必須經過該
板所有板主同意,依照規定向上層組務申請新增板主權,板主以三人為限,
第四人須通過板務站長通過。
看板是否需新增板主,均交由現任板主視板務處理狀況,判定是否需辦理投票
徵選新板主或至組務板直接申請新增板主。
板主制訂板規,於未違反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規的情況下,
組務均不會要求需修訂板規。板規的制訂,屬板主的權限,得交由板友投票
決定,亦可由板主自行訂定。
二、新秘鎖文事件,涉及個資的部分,請板主 kkob5433 隱去雙方的個人資料。
討論的文章,如需鎖定隱匿其文,得至 Board-Police 板提出申請。
使用者 eveyh 所提,希望板主 kkob5433 能開放繼續討論該議題,組務
認為,若雙方均已經陳述意見,之後就應該交由雙方去處理爭議,不需要
再繼續於看板爭論。
Google 頁面存檔非板主所能管理的部分。
作者: akizukichise (AKI)   2014-01-15 23:28:00
板主做到這樣也沒要下台,在某方面來說也是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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