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nowknife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Re: 暫時停權處分暫停
時間: Sat Jul 25 17:32:49 2015
(七)暫時停權處分暫停
1.暫時停權的使用者(水桶),若至組務提出申訴程序,暫時停權處分暫停,
至判決確定,視判決繼續水桶或撤銷。
2.暫時停權處分暫停,若再次違反板規,視為累犯鬧板,送水桶和劣退。
3.暫時停權處分暫停應主動轉寄申訴文至板主信箱申請,板主不得拒絕。
附上本版版規,本版版規規定清楚、明確,
具一般人無異之認知,應能自行判斷。
※ 引述《snowknife (For The Horde)》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綜覽"[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和"國考板板規",
: : 本人未發現有貴端陳述之"板主應有闡明義務",
: : 建議使用者應自行參閱相關規定。
: 我看的板規就那個意思
: 你跟我說不是 又不解釋
: 你本身失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