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p55555未在期限內執行#1Los2w0Q (L_LifePl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8-16 21:22:46
※ 引述《snowknife (For The Horde)》之銘言:
: 檢舉人:snowknife
: 被檢舉人:P55555
: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 檢舉訴求:P55555未實施#1Los2w0Q (L_LifePlan)宣判內容,導致本人權益受損
: ,請群組長判失職+警告一次
: 檢舉內容:
: (1) 本人申訴P55555一案已判決,其中P55555得在3日內宣告撤消違規公告,但迄今
: (離宣判日已過4天以上)仍未執行宣判內容,請群組長糾正其行為。
: (2) 板主無特殊理由且未在期限內完成宣判內容交付作業並藐視宣判內容,請群組長
: 參考其他小組前例判板主失職且記正式警告一次。
: 請參考#1LU5dA0C (L_TaiwanPlaz)。
┌─────────────────────────────────────┐
│ 文章代碼(AID): #1LiOOMhT (Examination) [ptt.cc] [公告] 違規名單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7697558.A.AD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36602 m11 7/24 P55555 □ [公告] 違規名單
1.
※ 編輯: P55555 (1.175.68.191), 08/15/2015 19:18:29
本人已於8/15公告。
2.
本人管理板務均以少量公告方式進行管理,
其目的在於減少版主公告造成板友閱讀的不便,
盡量把板面使用權給予板友使用,
減少板主屢發公告影響板友討論課業,
該方式於本板運作多年。
3..
組務尚未有「明確」規範板主應如何公告,
僅有站規第11條規定「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而本人業以修改原文公告的方式進行公告,尚不覺有任何不妥之處,
若組務認為本板之管理有疑慮,請主動修改組務規定,
統一規定板主應如何發表公告文。
4.
● 3434 ! 8/12 GeminiMan □ [宣判] snowknife 申訴 P55555 案
┌─────────────────────────────────────┐
│ 文章代碼(AID): #1Los2w0Q (L_LifePlan) [ptt.cc] [宣判] snowknife 申訴 P55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39391930.A.01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一、請板主 P55555 於三日內公告撤銷使用者 snowknife 的水桶處分。
二、建議板主 P55555 修訂板規。
組務並無明確規範板主應如何公告,
該判決文內亦無要求板主如何公告,
若組務要求本人應再次發表公告文撤銷,
有任意解釋判決主文內容的情況,
顯然對於組務之判決之確定性有實質上的侵害。
在此本人建議組務撰寫判決文前,應「審慎」和「明確」為之,
裨益本板之管理。
5.
本人雖不認同組務任意解釋判決主文的行為,
但為避免組務以他法刻意干擾本板之管理,
本人配合公告。
另外修改本板板規
二、
(八)其他:
10.為避免過多公告干擾板面運作,板主可選擇修改原公告的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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