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組並無權力要求任一板主對於板務管理行為向板友道歉。
站規及組規僅賦予組務人員可針對板主不當管理行為施以
口頭警告、警告,抑或解職等處分。
二、針對本案,申訴人 KDDKDD 於板務溝通信件要求板主 P55555
對於推文遭違規處分者,應主動發布撤銷水桶處分公告。
然公告文章列表僅見於組務板,並未見於板務溝通信件內容,
板主 P55555 亦無法明確得知為哪幾篇。看板違規處分,應由
遭違規處分之使用者與板主溝通後,對判決仍不服提出申訴。
三、板主 P55555 針對前案,使用者 snowknife 的申訴案,已發布
撤銷水桶公告,並修訂板規,加註 "推文以一般人認知即屬於
發文的型態,除(一)8.9.外,當然受發文規則管轄。" 等字,
以補正板規。
群組認為,依同一判決標準,其他推文遭違規處分者,亦應解除
水桶或警告處分。
板主 P55555 於板務溝通信件並未說明不願撤銷處分的理由,
僅告知應由「當事人」提出。前案,與使用者 snowknife 的案例,
板主於組務板說明「推文視為文章一部分,為PTT之慣例,本人
不贅述。」板主所認定的慣例,並未有援引站規或組規作為
論述的佐證,群組只能視為板主個人的見解。因此案,使用者
無法認同板主的見解,群組依一般人認知裁決板規需更為明確,
撤銷水桶處分。
板主 P55555 於組務板說明本案,「該板規自本人上任以來,
即有違規推文違反發文規則的判例,即可說明。」群組認為,
看板的判例並無法說明板規的合法性。對的事情就是對的,
不是一直持續作錯誤的事可以變成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