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star1231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e-coupon
被申訴人:conk
申訴訴求:版主過度解讀板規文字意涵,未經提醒直接水桶,執法制度有問題
申訴內容:
版主因為
C5.發文內容與標題分類不符或發文內容同時包含不同分類
直接水桶本人帳號30天,
本人根據板規發布,代訂文。
大約於一日後,將自身擁有為綁訂將失效的博客來e-coupon無償分享於推文中。
本人心態只是基於分享,也並非刻意要規避甚麼規定
而版主卻用極嚴格標準,認定發文內容是不同分類
(我是間隔至少半天後用推文分享快到期的coupon至推文中)
這種板規很明顯是一個文字陷阱,我們再基於善意的原則下
自然而然使用版務分享資訊,卻仍被這種嚴格執法的制度所處罰
所傳達出的價值就是ecoupon板規只會處罰好心的會員
這種社會價值真的令人難以苟同,何況就字義上來說
發文內容 包含推文 這個定義又沒清楚規範...很難服眾
不會有人為了分享好東西給別人還要鑽漏洞.....
請小組長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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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