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alreadythere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e-coupon
被申訴人:conk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申訴內容:
本人於7月17日,發文後被通知水桶,理由為違反版規如下:
違規內容:一天多發相同類型的分享文
違反版規:二.2之附註
處份水桶:30天
不服理由:
1. e-coupon板板規並未定義何謂"一日多發",一般人認為的多發應該至少3篇,本人亦於
wanted板詢問意見(文章代碼(AID): #1NZ8Ygs2),有3人推文,其中篇數最少者也是
認定3篇,但本人僅2篇(且第1篇是失誤,已自行刪文)
2. 本人於水桶當下即已向板主去信反應表示第1篇本來是要放棄發出,但因按太快所以變
成發文,事後亦因無法及時修改,為避免空白文章被當作鬧版,所以選擇刪文,並待之
後有空時重發。刪文與重新PO文記錄如下,絕非惡意立刪立PO,實因無法即及時修改。
(金額部分因牽涉個人隱私,故刪除,若認定有問題可私信給)
07/17/2016 15:57:33 支出 e-coupon 看板 文章自刪清潔費: [分享] 蝦皮拍賣50元購
物金(首購)
07/17/2016 16:52:20 收入 e-coupon 看板發文稿酬: [分享] 蝦皮拍賣50元購物金(首
購)
3. 板主認定本人就算已經刪除文章後隔一段時間才又重新發文,但刪除文章仍視為有效
篇數(在此先不討論多發是幾篇),但板規其餘類別「代訂」、「交易」、「問卷」
都有註明「刪文或刪文重貼亦屬違規」,而分享並沒有,故本人合理認為自己並未違
規。
4. 另板主回信中表示「第一次發文有簽名檔......」,對此本人只能推測板主是認為手
機發文看到簽名檔還有取消的機會,不應該發出,但本人用PCMAN發文,出現簽名檔時
已經不能放棄發文了,而且BBS會lag很急的按ENTER時會畫面停格,之後直接跳到最
後完成狀態。
以上申訴理由,煩請明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