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2] 不服give板主jasonn95退文及無故威脅刪文(公告)

作者: asdf7967asdf (土撥鼠)   2017-06-04 03:04:27
※ [本文轉錄自 give 看板 #1PCgvhdl ]
作者: jasonn95 (日式綠茶) 看板: give
標題: [公告] 綠茶水桶
時間: Sat Jun 3 20:41:08 2017
37574 6/02 ffyang □ [贈送] 台北 嬰兒床涼蓆
(超發文) 7-1 水桶7天
37627 24 6/03 asdf7967asdf □ [建議] 版主亂砍文又不說明原因
公開私人信件
6-3◎ 非經他人許可,請勿在板上公佈他人私人資料。 退文
作者: asdf7967asdf (土撥鼠)   2016-06-03 21:40:00
抱歉,我不小心把我和版主的站內信內容貼上來,原意是希望大家一起討論,但就算根據罰則,版主應該先規勸我,我不聽從才可以水桶,但是版主完全沒通知我就砍文,結果我還是不知道我228發的贈送文哪裡違規了版主退文前是否需要先規勸我?樓上,我只是就版規討論,版規說要規勸→屢勸不聽者,各自水桶一週。視情節給予水桶或退文→屢勸不聽者,各自水桶一週。視情節給予水桶或退文不適用於6-3,因為"各自"水桶的話,被公開私人資料的人也要被水桶嗎?所以6-3並沒有罰則
作者: Angelababy80 (微微)   2016-06-03 23:37:00
覺得公開與他人信件隱私本身就要徵詢一下對方意願,是否先規勸則是依各版主意願,就像警察會依情節輕重有的規勸有的就直接開單一樣。6-1到6-5罰則就是下面紅色那行,你依板規順序看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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