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小組長判定 CFP 板主罷免申請無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9-19 00:31:29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XHWxjJM ]
作者: Bignana (北冥封宇)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小組長判定 CFP 板主罷免申請無效
時間: Sun Sep 19 00:08:10 2021
前提概要:
本案由代理群組長於 #1XAvqGc6 (About_Life) 裁定應續辦理罷免程序;
惟被罷免人(femlro)已不在其職,於 LifeRecallBM 並無法設定罷免程序。
故群組於 #1XBEVwIG (About_Life) 更裁。
本案處置:
該案已完成 #1SXyHiSA (About_Life) 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中,
有關「刪除板主」程序的第1至4目之程序。
剩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的第5至11目仍待進行。
故,本次罷免案將於 CFP 板,使用「記名公投」之形式進行。
目前群組已經徵詢現任板主K君的同意,後續罷免將由 Life_Plan 的 skyjazz
小組長直接監督該罷免記名公投。
一、請小組長於看板發布「罷免前板主 femlro 君」之公告周知;
內容請提及事由及相關規範受 #1SXyHiSA (About_Life)、
#1I1wEmvj (LifeRecallBM)約束。
二、小組長發布公告後的七天內,請罷免人(hateOnas)至看板發布記名公投之連署;
開始連署 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該小組事務板,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
並將公告置底,罷免五行內論述請罷免人依當初申請通過之內容發布。
相關連署規範受 #1SXyHiSA (About_Life)、#1I1wEmvj (LifeRecallBM)約束。
三、請小組長於罷免公投發布後,設定該公投的連署門檻,
公投資格投票應為登入 250 次以上。
  為避免有不符資格者被在未完成設定前被計入有效票;
  請小組長特別注意審票時務必謹慎小心。 
四、本案屬 LifeRecall 之延續辦理,若期間有相關問題可再來信溝通。
本文轉錄予 skyjazz、hateOnas、kirbycopy
※ 引述《Bignana (北冥封宇)》之銘言:
: 本案經測試 LifeRecallBM 無法開設罷免程序,
: 因 femlro 君已非該板板主,無法完成罷免連署之設定。
: 故,本案裁定第二點暫緩,容內部討論後再行後續處置。
: 之後會再通知罷免提案人與skyjazz小組長。
: ※ 引述《Bignana (北冥封宇)》之銘言:
: : 本案裁定:
: : 一、同意繼續完成 femlro 君之罷免程序。
: : 二、請罷免人於 hateonas 於 3 日內至 LifeRecallBM 提出罷免連署。
: : 理由:
: : 本案 #1WdUkeaE (L_LifePlan) 小組長請提案人一週內修正罷免理由,
: : 提案人復於 #1WeKN6JA (L_LifePlan) 再次提出修正後的罷免案。
: : 然,被罷免人(femlro)於 5/17 提出請辭,小組長於 5/18 推文同意請辭案。
: : 而 #1WeKN6JA (L_LifePlan) 一案懸置至 7/14 小組長於 #1WxWemHw (L_LifePlan)
: : 裁示罷免申請通過,惟被罷免人已由小組長同意請辭,罷免案對象不存在,
: : 故罷免案不成立。
: : 小組長於第一次回覆罷免申請案時,針對修正的部分說明後,
: : 於第2點中提到:「.......以此兩案做為申請罷免板主理由符合看板公眾性議題,
: : 可由板友投票表達是否支持板主的板務管理作為。」;於罷免人修正後之回應亦
: : 提到:「罷免申請審核通過,本案應可進行後續罷免程序...」。
: : 群組認為,當時被罷免人請辭時,應待罷免之連署案後再作定奪。
: : 本案係經小組長審理,同意其罷免理由,因板主請辭所產生,
: : 後續若已達罷免案之門檻,則應追加懲處。
: : 本案群組裁示 skyjazz 小組長仍應同意罷免人開啟罷免之連署;
: : 惟本案時隔數月,請罷免人於 hateonas 於 3 天內至 LifeRecallBM 提出罷免連署。
: : 其程序亦應符合 生活娛樂館群組 之規範。
: : 本案 skyjazz 小組長應迴避,故由本人判決。
: : 本文轉錄予 skyjazz 及 hateo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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