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IGjLLmp antibonding / CCRomance

作者: cleanwind (C.Y.)   2013-09-26 15:57:40
裁判日期:2013-09-26
裁判案件:#1IGjLLmp antibonding 申訴 CCRomance 板主群
裁判主因:CCRomance 板主群未刪除文章,態度不佳
判決結果:板主有義務協助使用者刪除未違規的文章,並視情況收錄精華區隱藏備份。
另請使用者與板主雙方皆能注意自己的語氣與態度,
以免徒增不必要之誤會與紛擾。
判決說明:
本案之爭點有二,其一為板主處理不公,其二則為板主未刪除文章。
爭點一係申訴人認定,板主群已幫其他使用者刪除文章,
獨漏申訴人之文章未刪除;板主表示文章刪除非屬義務且申訴人之態度不佳。
經查申訴人之文章並非全部未刪除,亦有其他使用者之文章未刪除,
且查雙方溝通往來,無法顯示板主係惡意不處理,更無處理不公之情事。
然而使用者於 2013-09-25 19:13 在 #1ID88DOa (CCRomance) 後,
又於 2013-09-25 19:22 立即寄信予板主,
並繼續於 #1ID88DOa (CCRomance) 與板主推文溝通。
相關溝通過程在此不再列出,僅轉錄於本版 #1IG-BOsq (L_PTTAvenue)。
申訴人與板主溝通過程雖未及謾罵,然亦不能稱和緩,
且考量使用者日前曾直指對板主的不信任感,
因此在下雖不能認同雙方之態度,但也不認為應該因為板主態度稍差就予以懲處,
畢竟若今日懲處板主,則恐被延伸解讀為允許板主對態度差的使用者懲處,
如此反失期望板主與使用者皆能保持修養與風度之原意;
唯要請板主群注意,文章之著作權仍屬使用者,因此板主在自刪文章未開放時,
若無明顯違規之文章,應刪除並視情況收錄精華區隱藏。
爭點二之部分,查板主群已刪除申訴人之文章,便不再贅述;
仍請申訴人能多多體諒,有許多使用者去信請求板主協助,
已造成板主工作量瞬間增大,致使無法迅速協助使用者刪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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