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日期:2015-01-13
裁判案件:#1K96BoYE hateOnas 檢舉 P55555 違規
裁判主因:P55555 撰寫該則評論時非具使用者身分
判決結果:檢舉不成立
判決說明:
板主於執行站方所賦予之板主權力時,多數行為不受板規限制,
例如多數看板禁止使用 [公告] 分類發表文章,但常無明確排除板主即是一例。
查板主 P55555 之評論內容:
「 (前略) 應詳細閱讀版規,避免違反板規。針對新聞發表的規範說明如下: (後略) 」
非單純以使用者身分撰寫,而是以板主身分宣導相關規範。
本案中 P55555 同時具有板主與使用者身分,
然而在考量當時看板特殊情形下,板主 P55555 之行為尚可接受。
建議往後板主在執行站方賦予之權力時能更為謹慎,
盡量區分板主與使用者身分,或能先行修訂板規以維使用者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