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stsleep 在板上販賣藥品文章長期置底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5-31 20:08:05
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事證,如本案附01及附02等文章,確實已違反站務公告
a)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b) #1QOArzZ7 (SYSOP)公告執行清單20180430
嚴禁張貼任何「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之財貨/服務」之交易文。
針對本案做出判決如下:
一、使用者 da0857 及 bunnystar 於 lostsleep 板張貼的文章(如本案附01及附02),
  確實已違反站務公告,應給予給予一年以上水桶禁言處分及退文。
  故請板主 kafka 於三日內發布使用者 da0857 及 bunnystar 水桶處分公告。
  違規文章已超過七天退文期限,亦請板主於本案水桶處分公告發布後刪除。
二、請板主(kafka) 重新徹底清查看板留存之過去所有文章中違反相關法律/法令者,
  應依相關規定處分、並刪除文章。
  看板若未有相關規定者,應以站務公告「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為規範,且以站務公告生效日為基準點。
  違規文章於 2018.01.19 22:24:41 前 新增者,刪文處理即可。
  違規文章於 2018.01.19 22:24:41 後 新增者,應受水桶一年以上及退文處分。
三、針對申訴人主張已寄溝通信予板主信箱,板主已讀未回應、未處理的部份。
1) 請申訴人(afred) 將溝通信備份轉錄至組務板。
  2) 請板主(kafka) 於三日內至組務板說明是否確實已收到申訴人的來信溝通。
  3) 承 2) 若板主確實已收到,亦請板主說明未回應、未處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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