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id_multi的申請機制

作者: claus (La Jolla)   2006-05-15 16:21:13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Life_subOP
標題: [公告] id_multi的申請機制
時間: Mon May 15 16:18:43 2006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轉錄]Re: [討論] 關於以後id_multi的申請機制
時間: Mon May 15 11:29:25 2006
※ [本文轉錄自 SubOP 看板]
作者: jzs (推d神一針見血) 看板: SubOP
標題: Re: [討論] 關於以後id_multi的申請機制
時間: Sun May 14 14:54:23 2006
提出多重帳號查詢懲處案件的限制與辦法
申請人:
需為與該案件相關之板主以上職務 (該板板主 直屬小組長 直屬群組長)
或站長以上職務 (註一)
申請流程:
由申請人於該事件所屬的組務板提出, 需詳述案件經過, 檢附各項證據文件,
並請當事人到案說明 (註二). 提出申請視同申請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後, 可至
多重帳號板(Multi_ID)提出附議申請, 附議申請時亦需檢附前項所述文件.
提出附議申請視同附議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帳號站長確認相關證據文件齊備後, 會將申請案予以標記, 並進入調查流程.
(註三)
申請限制:
每個板每周最多只能提出五件申請案, 請板主與組長們多多利用溝通管道以
及板務行政懲處. (註四)
處理流程:
帳號站長調閱各項電腦記錄後, 會公佈調查結果並依法對當事人帳號進行懲
處. 帳號部將保留上站次數最多的兩個帳號, 其餘一概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
帳號中有註冊未達三十天, 或上站未達一百次者, 亦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帳
號中有註冊不實情事, 則視情況予以退註或砍除. 本尊帳號及被砍除的帳號
均將公告供板主/ 小組長/ 群組長/ 站長懲處.
累犯處理條款:
累犯遭移送帳號部處理達三次者,將列為本站不歡迎的使用者。
不受歡迎的使用者只能擁有一個帳號, 其認證信箱將被封鎖, 並將遭到停權
處份, 禁止發表文章處份, 通緝處份. (註五)
申訴辦法:
若對於申請人所提出的申請案有所異議, 請於該申請案送達組務板時於組務
板提出異議, 交由組長裁決.
若對於附議人所提出的附議申請案有所異議, 請向該附議人之直屬上級申訴,
並於分身帳號管理處提出緩調查申請. (註六)
若對帳號部所提出之調查結果有異議, 請於公布後七日內於板上提出申訴,
並檢附各項證明文件.
隱私權保護: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除下列情況, 本站不會向任何人公開您的資料:
A. 基於法律相關規定
B. 接受司法機關或是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C.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註一 法務站長, 板務站長, 帳號站長得提出申請案, 且不需上級附議, 唯一經提
出即需自己對該項檢舉負責
註二 申請人需寄信通知當事人前往組務板說明, 並備份該信件作為證據, 寄信後
72小時內無回音亦視為完成此程序
註三 進入調查流程後, 帳號部會調閱各項電腦記錄, 通常需要好幾個工作天, 也
不一定每一個申請案都能比對的出明確的結果. 若已標記表示受理, 則請申
請人耐心等待處理.
註四 每周的記算方式以周一 0:00起至周日 23:59止
註五 同一行為若在不同看板遭到檢舉成立, 則視為不同案件進行累記
註六 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法務站長, 請依此順序進行申訴
註七 本站禁止帳號轉讓或交接, 使用同一電腦信箱認證則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
註八 若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不當取得數據等情事, 依情節處以歸零或者砍除帳號
處份
本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2006年5月14日
批踢踢帳號部 jzs/jdwreck/iam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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