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joke板判決

作者: xavier1394 (乂冷血‧殺神)   2013-11-22 22:19:09
申訴人 :xavier1394
被申訴人:armour
看板板名:joke
判決編號: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判決內容:
違反版規:
4d 自嗨文:一篇文章以上出現過多無關文章內容的自嗨自爽文字,例如:
一長串「哈哈」、「嘻嘻」、「呵呵」、「笑到XXXX」或其他表情符號,
由版主認定該文蓄意自嗨後,以水桶處理。
三犯,永久水桶。
本水桶公告信件將備份於joke版精華區z-9-9內。
joke 版主 Armour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內文。
申訴內容:
1. 曾經來信給板主說自己原意並非自嗨,僅是討噓而已
2. 板規上面是寫:「一長串」「哈哈」、「嘻嘻」、「呵呵」,但我只是在結尾加「逆喝
喝」。
3. 板規上面是寫「累積滿三犯者視情況處三個月~永久水桶不等」,請問一下這樣的情形
是否符合永久水桶之比例原則?
4. 曾經來信告知板主後,僅僅以敷衍了事的態度回應:「板規寫得很清楚」幾字草草結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