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5-11-28 11:52:08申訴案:aokbte 申訴 Armour(joke)案
判決主文:請板主調整板規罰則,並協助取消申訴人 一 篇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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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管板上有沒有活動,也不管活動是誰所舉辦,亦不論活動內容
使用者皆不得進行違反板規之舉動
發文前視同閱讀過板規,這是基本禮儀
申訴人於11/21共貼出4篇文章,內容多來自於網路轉載
違反 joke 板板規
4a 轉錄文、老笑話(OP文):一日限一篇,一週限二篇以下。(註1.)
超過此數量的貼文或重複自己的文章者,以灌水文處理。
2.
申訴人的違規共被處以7天水桶3篇退文
這點來說組務認為處分稍微過重
板主認為"系統刪除退文的限制為站方所管,在其他版的發文限制也非本版業務"
組務不甚苟同,水桶只影響該看板發言權力
退文會連帶影響其他看板發言權,實為嚴厲之處分
板主僅對使用者水桶7天,卻處以3篇退文
就組務對板規的理解,貼一篇op文不會違反板規
超貼一篇卻可能被退文,組務認為處分過於嚴苛
退文第二篇180天可消相當於該看板水桶180天
可藉由其他方式達到對使用者違反該看板板規之處分而不至於影響其他地方發言權
3.
組務查詢 joke 板精華區水桶公告
"大多數"違反4b板規者皆有被退文,但是板主在水桶公告並無註明(包含本案)
若非使用者於本板陳述
組務查詢時也不易得知申訴人被退文幾篇
這點麻煩板主未來在公告時加註
4.
綜合以上
申訴人之違規的確屬實
但組務認為退文為非常嚴厲之處分
對於使用者之4b違規初犯僅處以7天水桶卻獲得超貼文章之退文
有失比例原則
依照使用者退文辦法,初次得到退文3天可消,第二篇需等待180天方可消除
給予使用者兩篇退文已經會讓使用者可能在其他看板發言受限
(當然組務不否認這跟單一看板板主一點關係也沒有)
但是組務建議板主重新調整罰則(例如以增加水桶天數代替)
對於初犯、連續犯不應處以如此嚴厲的罰則
故本案請板主協助消除申訴人 一 篇退文(即退文由 三 篇改為 二 篇)
可另加適當之水桶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