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關於板規3-2商業廣告定義說明

作者: Amesphoto (Ame)   2011-07-17 00:12:47
※ [本文轉錄自 ai-photo 看板 #1E576Pim ]
作者: skyjolin (就冷) 看板: ai-photo
標題: [公告] 關於板規3-2商業營利性質說明
時間: Wed Jul 6 22:30:46 2011
所以,再來針對第3點詳細補充說明
ai-photo板規3.
3.本板不得公開進行商業行為與相關資訊之張貼。
3-1.雙方等價交換、適當非金錢酬佣、及拍攝過程所產生之固定成本分攤不在此限。
3-2.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張貼拍賣或相近連結於本板視同廣告文。
其中,板規3-2前段 『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
若攝影人發表照片的平台是blog,且blog內有"影像服務"、"婚禮紀錄費用與服務內容"
"婚禮婚攝價目檔期"、"婚紗攝影服務"等明示/暗示接受收費服務字樣,往後將直接刪文
請各位攝影人在發表作品時務必儘張貼相本連結。
如有任何問題,也請隨時提出
ai-photo BM
skyjolin Lee
2011.07.06
作者: EiffelTower (Eiffel)   2011-07-06 22:36:00
..................................................
作者: jokey014 (柚子)   2011-07-06 22:37:00
若張貼的是相本連結,但版友點進網誌有商業性質這樣算嗎?
作者: ILS (你好)   2011-07-06 22:38:00
講清楚就OK 最怕模糊地帶 要PO相關的婚攝就其他版去吧
作者: EiffelTower (Eiffel)   2011-07-06 22:40:00
好吧,該來去刪文了~
作者: skyjolinlee   2011-07-06 23:05:00
不算 那樣子會相連到天邊
作者: jenny26 (雨天情歌)   2011-07-06 23:06:00
要提醒大家不要在簽名檔放個人工作室連結嗎???
作者: Dora9 (破音是門學問)   2011-07-06 23:08:00
終於出招了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1-07-06 23:51:00
同意 如果要宣傳自己的工作室 可以到其他版這個版只提供非廣告用途 網誌上有提到相關字眼都算打廣告
作者: lai20002434 (Mr.Lonely)   2011-07-07 00:07:00
是說作品的那篇網誌有提到才算還是BLOG的其他篇文章有題到就算?
作者: baby0611 (~ 右右 ~默默使壞!! )   2011-07-07 00:20:00
題外話..請問本板現在到底是兩個板主 還是三個板主呢??
作者: ttndueywn (o={=>燚=燚==o=>>>)   2011-07-07 00:57:00
樓上好問題!!今天碰到很久不見的朋友也是問這個!!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1-07-07 01:16:00
hitachi板主從發表要卸任之後到現在也有兩個月了.....同意要宣傳自己的工作室可以到其他板
作者: erix007 (Erix)   2011-07-07 04:45:00
希望可能提供情境案例,或舉例,這樣比較清楚規則在那:)
作者: sorawind (☑™)   2011-07-07 17:07:00
如果網誌內有提到就算的話也管太廣了吧,PO文不提就好了
作者: skyjolin (就冷)   2011-07-07 17:40:00
sorawind,,連結點過去是blog裡面有出現相關字眼 就算是商業廣告文了
作者: sorawind (☑™)   2011-07-07 18:38:00
哈哈,BLOG就用那一個而已,不就跟婚禮版一樣XD那還是不再貼作品好了,不可能為了在這作品去多弄個相簿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1-07-08 08:27:00
反正有些人貼作品就是為了衝人氣而已...那這樣很多地方都可以衝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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