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Biker版判決水桶一個月

作者: Haiker (I ride, therefore I am)   2011-09-09 12:00:42
: ShineShineJu部分
: 本板#1EQE2QuO篇
: 噓 ShineShineJu:電話沒抄,爬文就有了阿,爬個文很難嗎?? 09/08 23:36
: → ShineShineJu:所以版主PO文前都不用爬文的嗎?這樣憑什麼要求大家? 09/08 23:45
: 噓 ShineShineJu:板規3-1 發文前自己看一下... 09/08 23:49
: → ShineShineJu: 三-1 09/08 23:50
: → ShineShineJu:我對事不對人的 09/08 23:50
: 推 ShineShineJu:這跟Somiya0123剛剛的推文內容還真是一樣啊~~ 09/09 00:48
: → ShineShineJu:指導棋下的還不錯! 09/09 00:48
: → ShineShineJu:所以請問版主,那以後是說除了提出問題外 09/09 00:50
: 我因為對於版規有點誤解,他就說我是在干擾看板運作,然後就趁機把我水桶一個月,
: 這我實在是很不服氣。
: 請問這樣怎麼可以給我安一個莫須有的,說我是在刻意干擾看板運作呢?
: 你總不能因為大家都看我不順眼,就要想個辦法安個莫須有給我就把我給桶了吧?
: 這點我是感到相當的不服氣,請小組長務必主持公道。
"你的個人誤解"為什麼要渲染誇大到變成影響整個板務/板規執行的事件?
請留意,在公告判決文中
我並非以"單一"狀況來論處此一判決,請特別注意你的"趁機論"
板務群不需忍受接受你的"莫須有"質疑
針對你個人的申訴文也有,先前的mail我也曾告訴你還不到要讓我針對你的程度
「板務群為執行板規,維持看板運作以及經營看板的重要支柱」
試問1.:
「你的個人誤解」造成看板風氣的浮動算不算干擾看板運作
原心得分享文章純屬自身經驗分享,
卻因為你的誤解與不必要推文內容造成不少板友誤判
就連我早上睡醒都搞不懂為什麼坐墊分享文可以被爆
這樣算不算干擾看板運作?
試問2.:
你承認是「你的個人誤解」,怎不見你先對遭受你質疑並數落的板主與板友致歉
我必須非常嚴正的告訴你,
「下指導棋」這四個字不是讓你拿來在看板上隨便指謫人的用語
背後內含非常嚴重且不存在的指控意味,請斟酌你的用詞!
用你的個人誤解,指謫板務群在板規執行面上的刑度不當
這樣算不算干擾看板運作?
以上
Haiker
作者: ShineShineJu (TsukimiyaAyu)   2011-09-09 18:32:00
我認為這樣子不算干擾看板運作 我這邊你到你看過沒?我想請你解釋 "干擾看板運作"的含意。你這樣子做我當然不服氣。為什麼呢?因為你現在的做法讓我以為只要你說我是干擾看板運作那我便是干擾看板運作~~我的論點我剛剛重看了一次非常清楚 就在我這篇文裡面所以我的意思是說 我下一次萬一又被你捅了我大概還是會搞不太懂我是怎麼被桶的。謝謝。
作者: stevely (stevely)   2011-09-09 19:38:00
喔是喔 你打的我一點都不想看 你連板規都沒看阿心得文 爬文爬個什麼?? 爬101嗎?? 還是杜拜塔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1-09-09 21:19:00
你認為歸你認為,你哪位啊?
作者: Haiker (I ride, therefore I am)   2011-09-10 01:05:00
我的兩個問題就是你被浸水桶的原因,先想好怎麼回答別跳針在板上使用非友善語氣"以個人錯誤見解"質疑板務與板友還認為這樣不算干擾看板運作? 那我想另外一個被我浸水桶的大概也不構成對板友人身攻擊的要件了....公板不是看你個人主觀認為怎麼樣就能如何的地方....
作者: TheAvenGer (復仇者聯盟)   2011-09-10 01:35:00
在重車板一個嘴臉 機車板又一個嘴臉
作者: snowcoats (雪衣眾)   2011-09-10 02:00:00
Haiker(protect)為人忠厚老實 不會隨便遮手遮天啦
作者: ShineShineJu (TsukimiyaAyu)   2011-09-10 02:04:00
HAIKER版主,我現在冷靜下來仔細想了很久。我當時是看完上面那篇某人推文後腦充血中所以在本篇推文中言論有點失控了。我必須一碼歸一碼,您說的我會虛心接受多謝您的指教。但是另外一位版主的言論+用詞我實在是無法苟同!!
作者: snowcoats (雪衣眾)   2011-09-10 02:06:00
本板#1ABzVbRb 板主發批幣鼓勵噓文都不算干擾看板運作了
作者: ShineShineJu (TsukimiyaAyu)   2011-09-10 02:06:00
但還是對你感到非常抱歉^^
作者: snowcoats (雪衣眾)   2011-09-10 02:07:00
S大 我想可能是Haiker誤會你了啦 XD
作者: ShineShineJu (TsukimiyaAyu)   2011-09-10 02:08:00
不,我在這篇的回文真的是失控了,這我必須道歉。但是我當時是看完另外一位版主的推文實在是火冒三丈才會語無倫次,對不起。可是我這樣真的有干擾看板運作嗎@@" 還是不太懂.....
作者: onime0704 (おにめ)   2011-09-10 02:50:00
你不服氣,So?你認為是怎樣就是怎樣?抱歉,這法律不是你訂的,法官也不是你,不要什麼都你認為沒有就好,這樣子罪犯也只要說我認為沒有不就什麼罪都沒有了?你別在照你自己的看法想事情了,Haiker都已經把他的想法明明白白的講出來你還是硬要用自己想法,想的通就神奇了
作者: ShineShineJu (TsukimiyaAyu)   2011-09-10 03:05:00
恩。我提出我的想法你說我應用自己的想法,恩。
作者: snowcoats (雪衣眾)   2011-09-10 03:48:00
O大的世界都沒有恐龍法官 失職檢察官 好幸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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