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2-04-29 12:15:45公告後多久才生效 緩衝時間應該多久才夠
文章發表後過多久被鎖文才叫做"馬上"
每個人對時間的定義皆有不同
每個看板的使用人數也不同
因此板主完全依法行事 於公告發表後的文章一律處分
並沒有錯誤
然而請板主往後應考量一般使用者與看板使用習慣
有時板主發完公告 板友才把文章打好發出來
發完之後不見得會馬上看回應 因此也不知道違反公告了
本案處分時間於公告後30分鐘內
確實是較為嚴苛
雖然並非規定 但PTT多數看板會有公告後的緩衝時間
建議往後可做部分彈性調整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2-04-29 13:22:00那水桶?
請問如果版主沒有理由就刪我朋友PO的文呢?是的我被水桶,但還是有貓友要嚕毛呀,他自開團沒違反任何規定卻被刪了兩次以上,只因是我幫嚕請問這合理嗎?
所有刪文均有板規可循,有問題請循規定的程序與步驟申訴
我的情況也是一樣的喔,您當下都不回信,也不說錯在哪,不是退文就是刪文,之後又說,忘記了耶~
也有可能是另外一個版主刪的..另一個版主刪文超迅速然後不會給你理由,大部分是標題格是不對,要自己留意一下
事發至今,版主仍無公告緩衝時間,另一個版主刪文,卻不回信沒有理由,請問這樣是否仍可勝任版主職位?此篇文比較像勸說而不是判決,H版友問的,那水桶呢?不知是否該有個對錯是非?若版主此舉不慎恰當,那是否該對我有應有的補償呢?勞煩版大解釋,謝謝您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2-05-21 16:31:00PTT沒有規定公告必須有緩衝時間 端看板主處理 組務只是建議因此尊重板主處理方式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2-05-22 18:57:00wolfskinwang與朋友(?)被刪文是因為發文格式不合板規看板置底文章已有說明,無奈少數板友只顧行自己方便而無視其他看板使用者之閱覽習慣以及看板管理者之辛勞不談水桶上訴,刪文情事無完整溝通即在小組板推文抱怨...我想也不合申訴流程 :)
有確實看完版規喔!也去信問過,的確沒有原因刪文呦!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2-05-23 02:12:00需申訴另一案請完整申訴 本案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