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0:01:37板規不要漏看
板規第1項、第2項罰則 (1-8除外)
初犯或違規情事較輕者,給予警告一次
第二次違規或情節嚴重者,將給予7天以上之水桶
看清楚
第二次違規或情節嚴重者,將給予7天以上之水桶
第二次違規或情節嚴重者,將給予7天以上之水桶
第二次違規或情節嚴重者,將給予7天以上之水桶
情節嚴重、水桶七天以上
OK???
※ 引述《Yoman5566 (小優)》之銘言:
: 所以你自己也承認跳過警告
: 光是文章違規與否就是你自己主觀認定了
: 3) 禁灌水文、一行文(請使用推文)、政治相關文、洗板文、
: 不當連結(包含恐怖、色情或違法連結)、無意義的推噓文(EX:連續廣告)、
: 他板爭議文、或其它妨礙板友閱讀之文章等。
: 灌水文 一行文都不事
: 也不事政治相關文 洗版文
: 更沒有不當連結 無意義推噓文
: 請問你到底怎麼歸類了?
: 這裡不是你個版 請按照板規處理
: 不然規定定假的嗎?
: ※ 編輯: Yoman5566 (1.34.142.36), 04/29/2014 14:02:57
: ※ 編輯: Yoman5566 (1.34.142.36), 04/29/2014 14:06:22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4-04-30 03:13:00雙方若還有說明 請修改本文即可 勿在板上來回對論發文
所以劣文在哪裡??? 自己的板規看不懂???? 搞清楚OK?????
你連自己的規定都搞不懂到底是來亂什麼的啦 = =前面承認自己犯錯 現在又跳針.... 你能讀好中文嗎????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48:00回覆最後一次了 我發現你根本在跳針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50:00你的文章為什麼會違規 我前面已經說得很清楚 就不再解釋根據板規 情節嚴重者 可以跳過警告 直接給予7天以上水桶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51:00所以我有發公告水桶你30天 並且告知你不可再犯否則永久水桶 你出桶後 又發一篇問電話的文章所以我認定 你根本是再亂板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52:00板規 有一條是說 水桶後再犯 將給予一個月乙上~永久水桶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53:00之處份 麻煩你自己去看清楚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54:00至於劣文的處份 板規是沒有寫沒錯 但是我發公告警告你的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55:00時候 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再犯就是劣退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4-30 07:58:00不要一直跳針說我為什麼跳過警告 而直接水桶你30天板規就是有寫 可以跳過警告 就這樣
XDDD才說你跳針你就惱羞了~~ 自己板規不懂就不要當板主
我跟你反應的時候不是很嗆叫我去申訴就好, 現在發現自己
站不住腳就開大決? 一句話 板規定了就照板規 步要自己搞真的很難看
我違規是違規 但不代表你可以照自己的心情亂判 很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