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Rabbit版版主gamesame7711處置不當

作者: andorles (andorls)   2014-08-06 19:10:16
※ [本文轉錄自 andorles 信箱]
作者: andorles (andorls)
標題: Re: 兔版 一場意外 涉及個資法
時間: Thu Jul 3 19:58:24 2014
版主 謝謝你的回應
請你看清楚一點我當初寫給你的信
我是說
版主你好
我想要檢舉lin793156與raining1128兩個版友在#1JizXt0m
違反個資法在版上貼我的臉書姓名與照片
我跟這兩個人根本不認識,我也不明白為什麼他們要提到我
但是這個舉動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這也是違反法律的
我一次檢舉兩個版友
再來該文章的推文
推 lin793156:我願意相信店家,也期待店家補強的那一天 07/02 19:12
→ dream6196:L大謝謝你,也希望有機會你能去兔窩參觀看看 07/02 20:56
推 lin793156:會的,但那是店家有確實補強的前提之下 07/02 20:58
推 lin793156:吳X潔小姐^^看到的話麻煩您再轉告一下喔,我是因為店家 07/02 22:06
→ lin793156:承諾要改善才願意相信;與店家過去做什麼無關喔^^謝謝 07/02 22:06
→ andwwww:我不太懂樓上打出吳X潔小姐的用意是什麼? 07/02 22:14
推 lin793156:沒什麼@@"不用在意,因為我很少在用FB,沒辦法直接進社團 07/02 22:17
→ lin793156:看到他們好像有一點誤會,借來澄清一下而已,沒有惡意@@" 07/02 22:17
推 raining1128:L大在回應這個吧 http://imgur.com/SULqzDn 07/02 23:17
→ raining1128:吳小姐是板友 想請代轉達? 07/02 23:18
推 tang115:r小姐,名字沒馬掉,這樣似乎不太好? 07/03 00:14
→ satako:ra大,把名字馬掉才不會落人口舌。d大,社團還有其他的回 07/03 12:11
→ satako:應(我指店家),怎麼不一併貼出來?在這一個樣,在社團又是 07/03 12:12
→ satako:另一個樣 07/
我是她口中的吳小姐
※ 引述《gamesame7711 (框框)》之銘言:
: 您好, 版友lin793156來信給我
: 他說他沒有任何他們在臉書上的姓名和照片
: 或直接在推文裡推連結跑出對方名字和姓名照片的
: 是在他下面一個推文的那位小姐
: 你們應互相解釋...版主不會再干涉
作者: andorles (andorls)   2014-08-06 19:33:00
修改前的內容我已經給過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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