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ishShrimp板 板主RaveMan不當水桶

作者: RaveMan (找尋不一樣的新鮮生活)   2015-03-26 14:48:42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a.RaveMan擅自以PTT-FishShrimp名義,成立LINE群組
: (以PTT名義成立,實際為私人擁有的群組,
: 雖然RaveMan聲稱該群組乃與另一位板主共同討論後成立的,
: 實際上仍是以PTT名義成立的私人群組)
請不要踐踏兩位板主的用心及好意
在信中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1.群組是兩位板主討論後而行,而非個人行為
2.群組是公開的,從板上的網址或QR code皆可加入,而非私人擁有
所以你所謂〝個人行為〞,也非屬實
〝又〞也是無中生有
代表整個板,也似乎言重
所以我認定是散播謠言,影響秩序
不過是開一個平台來推廣魚蝦板,增進交流
: b.本人就該公告底下提出疑問
: RaveMan卻以"本人未曾在該板發文 + 在公告底下噓文"
: 以板規1.5+1.8水桶本人
: 板規1.5惡意影響版面秩序或擾亂版面安寧 (水桶一月)
: 1.8涉嫌引戰、謾罵詆毀、挑釁、酸人 (水桶一週)
: RaveMan擅用PTT名義成立群組,卻因他人提出質疑,以極誇張的理由水桶討論者,
: 使得本人來此申訴,造成PTT資源的浪費,
: 不論是板主擅自挪用PTT資源,或是申訴案造成PTT資源浪費,此風不可長。
提出疑問也不應該混淆視聽
水桶你也不是僅只因為你噓文和未有過文章
我信裡寫3點
你告到這裏變2點
請不要再避重就輕
: c.本人未曾發文或是在公告底下噓文
: 究竟與板規1.5/1.8有何關聯性?
: 而在水桶公告文底下,有其他板友提出問題,竟然也被板規1.5警告
: 簡直是萬能1.5
: 請求組務百忙之中裁決本申訴文,並請組務提醒RaveMan勿要濫用萬能的1.5
: 噓 vul3aup3 : 用1.5無法令人心服 03/08 02:49
: 噓 vul3aup3 : 也沒說公告底下不得噓文= =+ 03/08 02:51
: → RaveMan : vul3aup3使用者警告一次,再犯就1.5論處 03/10 12:35
請確實轉錄,不要斷章取義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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