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名稱:CA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稍後轉錄附上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無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我在CAR板 發表適當 理性的客觀對未來評估的看法
就被板主以板規2水桶
但我評論內容 明顯並沒有所謂 情緒發洩
或是觸及禁止挑釁、引戰、辱罵、人身攻擊、影射
、挖人隱私(如未經同意於板上公佈他人資料(地址、電話、MAIL...)等。
其他人發表出非理性的挑釁卻並無任何水桶
而我卻被水桶
板主卻利用此板規水桶 有失公正性
2. 發表批評文之前,請適度說明原由,避免流於單純情緒發洩(請移駕HATE),
並請尊重發文者以及閱讀者。禁止挑釁、引戰、辱罵、人身攻擊、影射
、挖人隱私(如未經同意於板上公佈他人資料(地址、電話、MAIL...)等。
違規懲處:水桶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