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t版主crazybaby不當水桶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6-02-04 01:51:37
依據休閒品味館組務版規則答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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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確切犯規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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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28 36 1/10 micasssh R: [問題] 親人浪貓TNR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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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aRDFdS (cat) [ptt.cc] Re: [問題] 親人浪貓TNR放回?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52389199.A.9D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0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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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對於做這種處罰的原因說明 違反什麼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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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下面的噓文
一開始還可以稱得上是討論
到最後變得荒腔走板,只是一味無意義的挑釁噓文
故而依此判定為鬧板+挑釁
本板並無規定不可以連噓或連推
所以其實是以板主『視推噓的內容來決定是否鬧板或挑釁』
以本文內容為主要判決原因
並根據過去該板友已被多次申訴(但是我都沒有判為鬧板)
綜合判定本次確實達到鬧板挑釁之標準
以上說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2-04 15:34:00
在指責本人所謂"荒腔走板"的"挑釁噓文"前,請正視其他板民先前推文先行引戰的事實並請就妳對於其他明顯違反板規的檢舉長期置之不理的擺爛行為作出解釋都拖到過年了還是沒有回覆,當真給妳面皮妳偏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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