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請求重新裁決L_RelaxEnjoy組長之判決

作者: Job314 (Pagani Zonda)   2016-03-30 17:40:06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M-vu-or ]
作者: Job314 (U must get up there)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申訴] 請求重新裁決L_RelaxEnjoy組長之判決
時間: Wed Mar 30 17:36:58 2016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job314
申訴之小組長:SES
申訴事由:針對L_RelaxEnjoy 組長判決有額外證據提供,因此請求重新裁決。
SES小組長於2016/March/23,就依照重車版SuperBike版主,由於對版上版友公開在版上
招募版友入line群,並且私自製作掛有批踢踢重車版中英文字樣的貼紙對其販賣,之後
祭出水桶處分之事件,經版友turtao投訴本人水桶不當之後,做出了以下的判決:
文章代碼(AID): #1MyQfjm2 (L_RelaxEnjoy) [ptt.cc] Re: [申訴] SuperBike版?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458678381.A.C02.html
SES組長就本人在批踢踢重車版以外的任何群組的管轄權,進行了解釋,本人尊重組長的
立場以及判決,知道正常情形下,版主的管轄範圍為批踢踢的版為主,其他平台並不歸
版主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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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line群,名稱使用批踢踢重車版,本人是經創立line群組的版友,
明確地向本人表示,希望此群是批踢踢重車版的line群,才邀請本人出任line群的團
長,進行群組的規範以及管理。本人也是在對方答應有特定規範後,才答應進入line群,
擔任團長/版主的角色。
此外,此line群組的事務,也跟批踢踢重車版有同步進行的管理模式,所以此群組並不是
單一成立的個別群組,而是批踢踢重車版延伸于line群組的平台,而成員也大多是由批踢
踢重車版的版友所組成,以下為2016/Jan/26,本人在版上針對群組事務以及重車板之間,
提供的說明以及處理的公告證據:
文章代碼(AID): #1Mfnx6_L (SuperBike) [ptt.cc] [公告] Line群 以及 重車版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453792966.A.FD5.html
因此,本人在此line群組私自對版友們製作並且販賣版貼事件發生後,對群組管理人員
祭出水桶處分,乃是進行本人在批踢踢重車版以及其延伸的line群組行使版主該有的監
督以及管理之權利。
此外,以下為本人接受line創立者,也是管理人員的邀請,進入群組擔任團長/版主角色的
來信邀請證據,證明本人不是單純以版友身分加入群組,而是受到邀請擔任管理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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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版友eric810325 line群組成立日期:2016/Jan/4
文章代碼(AID): #1MYLZQCh (SuperBike) [ptt.cc] [討論] 如果有個約跑line群?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451841754.A.32B.html
2. 版友eric810325 寫信至本人邀請加入信件一
板主您好:
首先,我要跟您說聲抱歉,未先跟您討論就雞婆的自作主張的創了個line群組,未深
思熟慮就作了這決定,希望板主能夠見諒。
我有跟這次版聚的S大討論過,他說他有跟您討論過line群組的發展,是希望能有一套完
整的規則,所以我想要邀請板主進來群組,擔任大家的團長,不知道版主是否願意出線來
帶領大家呢?
望請版主同意!
祝 安康
3. 版友eric810325 寫信至本人邀請加入信件二
版主您好,以下是群組規範,請版主指教:
各位PTT重車版騎士團的朋友大家好,這群組是PTT SUPERBIKE的Line群組,成立這群組的
主要目的是讓各位版友能有個約騎車、快速交流的平台,並期望在未來的發展能更加壯大
,成為一個主流車隊。要發展順利,我想該有的規範還是要有,避免有心人將整個群組
搞的烏煙瘴氣,因此,敬請詳閱遵循本團規範!
1.此群組屬於大家共同的Line群,是不分車牌顏色的,請不要有排斥車種的言論出現。
2.因此群組為PTT SUPERBIKE版的line群組,入此群組的成員皆須有PTT帳號。
3.為了大家交流方便,入此群組版友皆須於記事本發自介文,自介文格式請參照以下規範
PTT ID :
綽號:
騎乘車輛:
常出沒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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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點以及上述的公告證據,一共四點,是本人提出的相關證據,希望可以就休閒品味
館SES組長于2016/Mar/23日所做出判決,請組長再次做出裁定,請組務大過目謝謝。
作者: kevin75218   2016-03-31 11:23:00
這位子有什麼魔力嗎...
作者: sarra (天地靜好歲月無驚)   2016-04-01 19:04:00
板友eric上面推文表示私信內容未經授權,為何被修掉推文了?然後我跟其他幾個板友表示job314可能會因此吃上訴訟官司的推文也被修掉了
作者: o35667 (阿佑)   2016-04-01 19:06:00
wow 吃掉證人推文?
作者: sarra (天地靜好歲月無驚)   2016-04-01 19:06:00
這是掩耳盜鈴的概念嗎?又不是推文刪掉就沒有責任
作者: histman (嘿嘿嘿)   2016-04-02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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