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針對 Bicycle 版主判決疑義

作者: rivet (累~~~)   2017-08-31 22:56:10
經SES公告判決如下
判決
1. 第一次撤銷水桶時 也應撤銷退文處分
2. 第二次以鬧板原因處分 組務尊重板主判決
3. 板主發文與一般板友還是有所不同 平常留言注意錯詞可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除了回文外,本人私下聯絡版主,要求執行判決,得到回應如下
(其實板主從來沒有解釋過:<)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7-09-01 15:33:00
撤銷退文處分指的是在 ID_Problem版申請退文取消,不是什麼復文或是你想像的其他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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