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CAT版版主判決

作者: ray1762 (台北大叔)   2019-04-24 21:04:35
看板名稱:CAT
1. https://www.ptt.cc/bbs/cat/M.1556099926.A.205.html
(AID): #1Sm3DM85 (cat)
根據板規
╭──────────────────────────────────╮
│(4) 商家廣告 劣退、水桶三個月。 │
╰──────────────────────────────────╯
經板友來信檢舉應為營利商家廣告,且有line截圖為證。
ray1762在簽名檔中故意留下line帳號....
雖然有些文章號稱是免費索取,但是後續一直收到推銷的訊息。
生食對貓頗有益處,但前提是殺菌與品管並須非常嚴格,請板友務必謹慎。
crazybaby ψ2019/04/24
2. 前兩天有詢問版主,版主答覆自製拿到版上買賣,有收錢就算商家廣告
低於店家售價就不屬於商家廣告,所以這段意思是商家可以"特價"在板
上打廣告嗎
3. 再來,判決不合理的地方在於
一、今天在板上交易或者贈送,大家都是留LINE等等資料
那是不是有留LINE的也可以說是商家?商家也是可以留LINE
別跟我說不能,再者也有跟索取的版友說明不想給LINE的原因
https://imgur.com/5Yh9aAY
原因上面寫得很清楚,好友快兩千人,為什麼今天無償贈送
我要變成LINE的好友一堆人,沒必要吧!
二、版主收到證據說推銷訊息,請註明『一直』,第一點我只有前天有群發訊息,說
手上還有敲不開的小冰磚肉塊可以領取,領取完就沒了,請問
只發一則然後沒有收錢這種叫做推銷嗎?
補上證據
https://i.imgur.com/Q4MkC1d.jpg
內文
https://i.imgur.com/FJB1O83.jpg
完全不懂這種叫做推銷
  三、本來一直都是贈送,無奈版友一直說我在販賣,因為礙於版規本人
於4月22日還特別詢問版主相關問題,並自行刪除兩篇文章,這兩個
動作都是不想給版主造成麻煩。
四、版主說有推銷的證據,麻煩版主拿出推銷證據,而不是說一句話就說
我用[email protected]推銷,如同第一、二篇所述,只有群發一次訊息,版主直接
指控我無法接受,如果依照這種判決,版上只要有自製任何東西都是
不可以收費或者換取任何有價商品。
五、最後一點,自製跟商家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如果版主認定商家,請拿出
商家的證據,比如說本人在哪裡有販售等等證據,商城或者商家編號等等
再者,文章上面贈送文寫得很清楚,完全就是多出來的肉泥,如果今天是
商家,請問版主看過哪個商家請買家自行攜帶容器?
六、因為贈送文,被版上幾名版友惡意指控,難道版主完全不主動處理,還是
說一定要我提出申請才會處理?
1、指控在廁所製作生食,時間點完全不對,當下對方沒繼續回應
2、指控拿修改過的食譜給版友的貓,這點也完全不對,因為改過的自製完
造成冰箱的空間不夠才做贈送,如果有拿改過的食譜給版友請拿出證據
最後,如果依照版主的水桶的標準,版上有80%以上的交易文會有問題,第一
種就是分拆贈送,第二種就是團購,要知道團購都還是有利潤,版主怎麼認
定不是商家自行發起團購?對,您講得沒錯,只要交易售價低於購買價就沒
有營利行為,是否版上交易文在買賣的時候應該提出購買的發票留存。
認真覺得版主該好好思考這問題,而不是因為有幾位版友因為其他關係然後
作人身攻擊,接下來馬上做出水桶判決。
再者,就算自製的也是有成本,包含製作工時、食材成本、設備耗損等等問題
如果版主覺得我所述有問題,那大可以維持判決,之後商家就知道只要用LINE
就不是在做廣告,不是嗎?
版上剩餘6篇文,有3篇在贈送文之後,今天如果要廣告,是否另外3篇文也要出
現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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