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r版版主 判決水桶問題

作者: MunezSu (Munez)   2020-02-20 00:32:41
解釋信
※ 引述《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之銘言:
: 看板名稱:Car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 文章:#1UIj76vK (car)
: 截圖如下
: https://imgur.com/QCjj17l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 截圖如下
: A.
: https://imgur.com/PCJS7Jt
: B.
: https://imgur.com/rFktMKl
: C.
: https://imgur.com/f9yfok2
: 於A中版主貼的兩個水桶圖片如下:
: a.
: https://i.imgur.com/QiSanPO.jpg
: b.
: https://i.imgur.com/HbZkVGJ.jpg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3-1.
: 版主判決文中寫到,這ID出來只會發這種文章,小組長可以到Car查詢發文紀錄
: 節錄如下:
: https://imgur.com/HDriWdK
: https://imgur.com/UTOaxPF
: 都是正常發文,甚至很多討論都造成迴響,何來這ID出來只會發這種文章之說,
: 進而因為ID問題而被判決為鬧版,採用最重的1-1水桶加退文處理,此判決明顯有問題

我會直接用1-1是因為你已經不是第一次觸犯
9-1我已經判斷你兩次”鬧版”
但如同以下公告說明
#1SUs2Yj1 (car)
當初成立9-1就是我認爲1-1太重
如果初犯或是不嚴重我就用9-1判決
這已經是我任內的第三次,顧使用1-1處理
另外文章有沒有觸犯版規
跟有沒有迴響是兩件事
講難聽的,只要扯到品牌的戰文
在車板一定有迴響
而你所謂有迴響的文章像是以下
https://i.imgur.com/si8C7NX.jpg
像這種文根本沒內容,其實已經符合9-1內容空洞
但大部分這種文沒人檢舉我就放過,因為也無傷大雅
然後類似以下文章
https://i.imgur.com/n8qoY7O.jpg
https://i.imgur.com/4TG9Yn3.jpg
https://i.imgur.com/FWPtCAF.jpg
其實你發文很多時候就是這種程度
我就視為9-1的邊緣,就不處理
而這次的1-1
文章只有幾句話
“誰會花快一百萬買國產中型轎車,這麼盤講出來笑一下”
這種口吻就是藐視版規
你已經被桶了兩次應該要知道標準在哪邊
我不認為這次判決有不妥
: 3-2.
: 參照2. 與板主溝通證據中的a圖,正常討論回覆被版上文章,卻被判決亂版,
: 如這種回文為亂版,那Car版就不會有文章了。
相同程度的文章我也是用9-1處理
之前就說過了
同一個ID一直發這種程度的文章我的判決就會變嚴謹
而你被桶的文章我並沒有發覺正常討論回覆的口吻
事實上,你也有很多文章並沒有被水桶
車版不會沒文章
反而是你這幾篇不處理,我才對不起其他版眾
: 於b圖中,版主又因人而廢言,針對本人ID做出攻擊,如上3-1所述,都是正常發文。
我們兩個版主都在公告說過
初犯或是首次發出灰色地帶的文
我們都會從輕判決
事實上你也被從輕判決過
反覆再犯就不好意思了
發文前先思考沒有很困難
: 因此兩例判決水桶為各30天,因時間不長,所以沒進行申訴,
: 版主卻用這兩例來加重此次判決。
: 3-3.
: 版主無法說明,此次判決的版規1-1為水桶三個月+退文,
: 為何可以自己延伸至水桶一年+退文,版主無法提出是依哪個公告或版規來執法,
: 只回覆我認為就是這樣,明顯失當。
: 以上 請小組長裁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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