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名稱:
1. 板主違反站規 群組規定 小組規定或該板板規之證明(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1SDE7BcZ (car)
#1afENUvz (L_RelaxEnjoy)
依據第四章第九條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檢舉。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
板主溝通」,檢舉案駁回。
根據證02
無回覆。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根據證02
2/26詢問版主是否有心管理car版
至今(3/1)仍然無回覆
3. 板友認為檢舉該板主的說明或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Car版已充滿著各式各樣違規的文章,光是以第一章任何一條的去看,亂版、無意義文、未
滿30字文,比比皆是,即便有裁處,也只是刪文,同樣的人不斷地來洗文亂版。
也因為這樣某些特定帳號,不斷地在亂car版,但始終看不到適當的處理。
在許多文章下都看得到版友反應版主不處理或是car版無版主的類似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