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修政黑暫行版規三-2是否仍有歧視?!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1-19 23:13:18
: 推 hw102050: 死魚已經在隱版表示同意溜~ 220.132.242.10 01/19 01:23
: → hw102050: 群組要我保護外國人 所以我修了保護外國 220.132.242.10 01/19 01:26
: → hw102050: 人這很合理吧 至少罵中國人已經被禁止了 220.132.242.10 01/19 01:26
: 推 hw102050: 凡事總是有其極限的,難不成外星人也要 114.136.143.56 01/19 18:54
: → hw102050: 寫進去? 114.136.143.56 01/19 18:54
: 推 hw102050: 我還是覺得你對於平等跟歧視的定義很怪 220.132.242.10 01/19 21:02
: → hw102050: 你的說法,就像是健保不給外國人優惠就 220.132.242.10 01/19 21:03
: → hw102050: 是歧視,原住民給予指考加分就是歧視 220.132.242.10 01/19 21:03
: 推 andy02: 上海人北京人應該都算中國人吧? 122.121.245.106 01/19 21:03
: → hw102050: 更何況我已經設法保護外國人了~應該也夠 220.132.242.10 01/19 21:04
依據政黑暫行版規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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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如ROC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國籍/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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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條政黑板規三-2,其實只要『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其他的舉例都是多餘。
2.真要舉出多餘的例子,如地緣/宗族/信仰/國籍/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
甚至還要加上人種、膚色、疾病....等等等.....雖然多餘,但都無所謂。
但不可以的是:
只保護『ROC行政區域』地緣的非政治群體,但不保護『非ROC行政區域』地緣;
宗族 宗族;
信仰 信仰;
學歷 學歷;
等等 等等。
這就是不公平,而不公平,就是歧視......
這也是一開始本案最根本的重點...H版主看不懂,自然看不懂版務站長不能歧
視特定群體的公告,同樣地,也不知道群組長的指示是為什麼要廣泛保護所有
「非政治群體」。
更明白地說,
 既然版規保護了『ROC行政區域』任何的非政治群體,
 就得保護『非ROC行政區域』任何的非政治群體。
 因此,整條版規版規要修改的重點在於刪除『ROC行政區域』這幾個字,而不是
 再加個「國籍」,否則,就算再加「膚色」、「疾病」等等等.....,也改變不
了,對於「地緣」這一項,版規有了『ROC行政區域』與『非ROC行政區域』的
差別待遇,沒有公平一致的全部保護,就是歧視。
最後,再重申一次,
版務站長公告的要求是:
『看板管理者應該對那些針對族群與群體的偏見甚至歧視性言論
保持警覺並適時處分,必要時應給予適當處分。』
群組長的指示是: 
『板主群仍應修訂板規,始能廣泛保護所有「非政治群體」。』
群組長為何要強調「所有」的非政治群體,因為只保護『ROC行政區域』
,不保護『非ROC行政區域』,不管是地緣、國籍、性別....等等,就有
了差別待遇,就有了不公平對待特定群體(非ROC行政區域),就是違反
了版務站長『不得對特定群體歧視』的公告。
否則,如果政黑板規三-2沒有違反版務站長公告,群組長要政黑版版主群
修改版規幹嘛?
如果,修改後的政黑版暫行版規三-2,還是不公平對待『非ROC行政區域』
地緣的非政治群體,無法廣泛保護所有非政治群體,那群組長還要政黑版
版主群修改版規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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