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pinkkate版主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15 07:14:50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1IlkAYeb (L_SecretGard)
: [公告]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 內文所訂
: 104.01.10
: 依群組長要求增訂板主與使用者的溝通時限
: ===
: 這是指使用者不服判決後,與板主溝通的時限
: 非判決前,應與使用者溝通之期限
好拉知道你這軍佬 在About_Life多少爭議
去年4月只吃過一記警告 程序合不合法 都跟你無關
: 因申訴人情緒字眼無法溝通,不服判決,請逕向上申訴。
: 惟需提示,板務判決,小組為最終審,非特別事項,群組得不受理
難怪你會說精華區不算
你說的才算
就別提什麼版主違反版規or站規 你會公正處理了
板務判決,小組為最終審,非特別事項,群組得不受理
你的護身符 連法務版對小組長也不干攝
規定都貼給你了裝一下又是同樣不受理吧
小組長一點公信力都沒 使用者舉報使用者
想到就好笑 小組長恭喜你 又幫小妹妹版主 擋下一次了
你們贏了 兩位千萬別在說公正 這種很想吐的話
有夠爛的管理群
小妹妹版主 把公告刪除 從資源回收筒拉回來 速度挺快的
感謝這位軍佬小組長 一路挺妳 替妳抗辨 連叫你解釋都不用
政黑那段噁心想吐的話 騙騙小孩吧...
髒手段 裝清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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