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oetze 檢舉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6-12-27 07:36:04
判決
不受理
理由
一、依據所引規章,僅表示板主應主動處理,即給予板主不待檢舉自行糾舉之權力
但站規、群組、小組、板規均無板主,應主動處理之時限規定。
板主有主動處理之權力,但無於部份人員期待時限制處理之義務。
板主既無違規,本案當不受理。
政黑板板規7-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應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群組解釋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應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二、若板友檢舉,板主不予處理則另依現行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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