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政黑板主選舉連任問題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7-03-04 13:59:34
判決:
小組不解釋
理由:
一、小組立場,針對候選人
1.是否符合群組規定?
2.註冊資料是否正確?
3.是否受小組宣告拔除板主,一年內不得擔任?
二、板主審核名單,由現任板主提供至小組,由小組送查。
即,如貴板板主群,認為diefishfish符合HatePolitics板規已當選二任
即可自行於看板宣告其不符合參選規定,並不送查即可。
三、小組對板規不介入、不解釋概因某參選人前例
│ 文章代碼(AID): #1N2ExvvO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AskWhat檢舉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60203257.A.E58.html │
│ 文章代碼(AID): #1N4UOEyh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關於新任政黑版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60790798.A.F2B.html │
│ 文章代碼(AID): #1N4_l8JZ (L_SecretGard) [ptt.cc] Re: [公告] 關於新任政黑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60927432.A.4E3.html │
前板主 diefishfish 於個人上任後即不遵守板規及個人政見,
違反自己參選版主的政見(願意遵守政黑板規之「第七章 板主規範」所有條文)
並違反原政黑版規七-1之規定,在修改(刪除)政黑版規七-6時。
未舉行投票表決,任意廢除原板規。
小組尊重站規,板主有板規制定權,但板主個人道德,不在小組判定範圍內。
惟diefishfish 於 自身權力受限時,以站規為由,任意廢除板規,重新訂定。
復於本案pinkkate等2位板主依群組規罷免時又引板規抗告站規、群組規。
小組對本行為十分不解,亦無法判定diefishfish前板主何時遵守站規、何時遵守板規?
故,小組不針對貴板的板規作解釋,請板主自行判斷。
※ 引述《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最近政黑舉行版主選舉
: 其中參選人之一diefishfish已在前兩屆連續參選版主
: 於2015/6/18當選版主,並於2016/3/14日連任, 儘管在2016/7/16提前卸職
: 但diefishfish在這一屆再次參選版主
: 根據政黑板規「7-2.政黑版板主任期為1年1任,得連選連任一次」
: 此次參選若選上,有違反板規7-2的疑慮?
: 這邊想請小組釋疑,若非正常卸任(如小組拔除或其他板主申請解任)
: 是否一樣適用「不得連任之規定」?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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