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8-01 11:27:11【裁判字號】D0007
【裁判日期】109.08.01
【裁判案由】rtyujlk 申訴 HatePolitics 板 phoenixzero 乙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rtyujlk)不服板主(phoenixzero)判決其文章違規,
小組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站規作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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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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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V8hQMW7 辦理。
二、援引 HatePolitics 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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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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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嚴重違規者(兩次以上違規)板主得以視情節給予處分。
未有警告紀錄者,應扣除警告一次;水桶天數=判決水桶*(違規數-1)。
有前科紀錄者;水桶天數=判決水桶*(違規數+前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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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章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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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d.重複發文已有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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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板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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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板主對於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初犯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
才能進行判決。
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得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三、本案中申訴人發表三篇文章遭板主判定違反板規2-5,
小組調閱證據後依序排列如下:
> 7/26 kwinner □ [討論] 柯文哲明天早餐要吃什麼?
> 7/26 rtyujlk □ [討論]柯文哲明天早餐要吃什麼?
> 7/27 kwinner □ [討論] 蔡英文會跟貓玩嗎?
> 7/27 rtyujlk □ [討論] 蔡英文會跟貓玩嗎?
> 7/26 dlija7814 □ [討論] 柯文哲早上進到市府會上廁所嗎
> 7/27 rtyujlk □ [討論] 柯文哲早上進到市府會上廁所嗎
四、使用者三篇文章與其他使用者發表有九成相似,但申訴人主張
文章中最後末段文字或圖檔是識別與他人發表之文章不同之處,
小組認為,其末段文字板主認定為簽名檔並無不妥。
再者,就算加上末段文字,如「蔡英文會跟貓玩嗎」中末段提到柯文哲等語;
如「柯文哲明天早餐要吃什麼」中末段是與本文無關之日文字。
按板規2-5,申訴人之文章主體論述與先行發布之使用者幾乎一致,
也僅略有不同,故小組維持板主原判,申訴駁回。
五、板規 6-7 提到,板主須對「刪文」之處置者主動處理,
使用者三篇累計 1 次,2 次違規。
且,申訴人或可聲稱,依照板規 6-6 板主對於水桶之處分應被動處理。
板規6-6明確提到「初犯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
而本案中使用者並非初犯。
板主依板規1-6累計其違規數,給予適當處分,小組認為並無不妥。
六、使用者於 #1V7zoPKH (HateP_Picket) 亦已申請容赦,但板主仍維持原判。
按前開之論述,小組認為申訴人 3 篇文章明顯違規,板主維持原判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