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政黑版主 Neptunium、wupaul 失職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21-03-16 13:50:15
檢舉人 :chrisjohn214
檢舉對象:Neptunium、wupaul
看板名稱:HatePolitics
訴求內容:一、針對本人於政檢版提出之檢舉案
       #1VznqXM6 (HateP_Picket),請兩位版主完成判決。
二、N版主曠職,應記予失職警告乙次。
檢舉事由:
一、按政檢版代管之回應,政黑前版主未完成之判決,可請新版主處理。
  然而本人之原檢舉案於02/07,在版面重新要求政黑版主處理後,未決。
  於3/03、03/09寄信請N版主處理,仍未決。
於3/09、03/14寄信請W版主處理,依舊未決。
依據組規:
  (三) 申訴相關
  2.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已溝通多次皆未回應,因此在這邊提出檢舉。
證一:代管版主針對舊案之回應。
證二至證五:與兩位版主溝通之四封信件。
證六:原檢舉文。
證七:請新版主處理之文。
二、按小組規範。
   (八) 板主相關
   6. 板主若超過7日不克上線管板,需於本組發文通知組務,
   唯請假日期不得超過30日,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
   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完成請假程序,
   超過7日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將記予失職警告乙次。
  N版主已超過7日未上線,且案#1VznqXM6 (HateP_Picket)
  在slcgboy版主於檢舉文 #1WEDxRG8 (HateP_Picket)判決後
  仍未參與多數決,造成此案延宕多日,已影響版務運作,應記予警告乙次。
  證八:slcgboy之判決文。
  證九:Neptunium之上站時間。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3-18 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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