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arsonlolita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Neptunium/dahanjian
申訴訴求:改判
● 5480 s 4 8/27 arsonlolita □ [檢舉] #1X9x1LBz OpenGoodHate 政檢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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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XA54826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X9x1LBz OpenGo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0032136.A.0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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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明顯的針對個人的嘲諷無關板務,
一個板主當成簽名檔混過去,一個直接講無違規,
到底是什麼情況?這條規定要不廢掉算了,
如果有關板務,是有關在哪?板主可以自己出來講嗎?
附01 檢舉文
02 溝通信,另一位擋信故逕行上訴
04
05
03 違規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