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Submit
Submit
選擇語言
正體中文
简体中文
PTT
L_SecretGard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dahanjia 造假濫權水桶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2 11:50:46
檢舉人 :arsonlolita
檢舉對象:dahanjia
看板名稱:HateP_Picket
訴求內容:造假板主合議記錄濫權水桶
免職ro警告 請小組長給予適當處份
檢舉事由:
除了我的案子外,其他幾個被水桶的id根本就沒有公告寫的:
"由板主群在政黑檢舉版進行討論,經板主群合議認定"
而是由dahanjian一人發布一人判定。
(依板規要多數判主判定)
#1XP3MoOA (HateP_Picket)
另一個板主也不清楚什麼情況
https://www.pttweb.cc/user/neptunium/hatep_picket?t=message&page=1
翻了neptunium在檢舉板的記錄也沒有合議記錄,造假公告內容。
要求dahanjia提供在政黑檢舉版的合議記錄。
我被檔信+水桶,無法申訴。
#1XO6v0bF (L_SecretGard)
此人有造假記錄,不想退的不想桶就不處理,
明明要兩位板主才能水桶的,自己卻很主動去桶。
● 8 m 10/11 dahanjian □ [公告] 多人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XP10gxL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3947690.A.ED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arsonlolita
#1RzGfkNS (HateP_Picket)
警告後再犯者,依政檢版規七-3規定,視為鬧版,處以35天水桶。
*證據檢附︰
#1XOlWBNh (HateP_Picket)
#1XOjzEXR (HateP_Picket)
#1XOaxvak (HateP_Picket)
#1XOlebe5 (HateP_Picket)
*審理說明︰
本案經由檢舉,依照板規,由板主群在政黑檢舉版進行討論,
經板主群合議認定,審議結果 犯規
更新:
另一位板主證明該水桶並沒有像公告說的有板主群合議
造假水桶公告,規避必須兩人判決的板規。
→ Neptunium: 如果不是像謾罵相關板規,而是超貼之類的板規 10/13 01:24
→ Neptunium: 通常都是一人就可判決 10/13 01:25
→ Neptunium: 過往板主都是依此慣例判決,根本不是濫權 10/13 01:29
#1XP3MoOA (HateP_Picket)
本案也被其他板友檢舉
→ Neptunium: 意見:重新審理 10/12 02:35
請小組長針對濫權水桶+造假合議公告進行處份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12 11:56:00
那幾個被桶的,都是硬性版規,不用合議也沒問題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2 14:57:00
政黑很愛講規定,我們就照規定來啊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12 14:58:00
至於公告上面你的部分,我是很質疑一個2018年視當時狀況才額外公告的版規,現在還拿出來用到底適不適合,以前也有這種犯規的人,但我不會拿那條額公告的檢舉就是。我個人是只管版規正文,不會拿正文外的出來檢舉,上一任前S版也曾經拿過某條很久前他也是版主時公告的內容說我違規,不過最後也沒對我怎樣看到時小組長會不會請他們計畫改版規時一併納入,版規2018到現在都改很多次了,還額外留著一條2018額外公告的很瞎不能說s沒對我怎樣,應該說是有人檢舉我,但他接受我的說法,沒判罰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10-13 01:24:00
如果不是像謾罵相關板規,而是超貼之類的板規通常都是一人就可判決過往板主都是依此慣例判決,根本不是濫權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3 08:53:00
你講板規我也跟你講板規,請問規定在哪?板主想搞人就可以一人判,鄉民要申訴要等你們兩個回信Neptunium你的申訴信也是沒回我,真有臉講哪些要兩人判哪些可以一人判,請明確點完全感受得到板主的黑箱惡意現行板規就是寫明要兩位以上,請板主依板規行事我的案子就光速水桶,一個板主執行,其他案子要拖到兩個板主被申訴才要動作,可以拖一個月以上政黑自助餐好吃
作者:
dahanjian
(挺馬拔刀隊隊長)
2021-10-15 13:15:00
愛睏 你頂多說判決主文要更改而已 那是copy來的沒錯政黑本來就可以一人判決 待這麼就還不知道? 為了你一個要把我單人水桶的人全放出來也可以啊 ~~自己鬧板不說嘞還什檢舉信? 一堆用詞輕佻的爛信根本懶得看 上次辱罵畜生也沒跟你算了 還一副不知悔改的模樣 笑死我都是有人檢舉才桶的 你自己無視置底公告 被人一次檢舉 2案就是警告一+判罰了 加上置底公告是"視為"非"推定還說什不知道為什被桶? 另外你不是現任八卦版主 還一直提違反3-1的檢舉案 給你貼上次的祖物判決文你也看不懂?現在也是給你聽總該懂了吧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10-16 00:25:00
#1XP3MoOA (HateP_Picket)
這篇案子跟本就不是因為你說的原因,而是應為該案檢舉人違反政檢3-7,跟d版主無關不是我要說,但你的指控根本完全沒有根據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6 00:37:00
請確切說明,看不懂你亂七八糟的公告畜牲又不是罵你 真好笑欸你政黑版的板規就是要多數判定 板規明明有寫
#1XPEer_k (L_SecretGard)
把水桶警告違規相關問題條列回答給我,根本看不懂你在警告什麼東西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10-16 00:46:00
關於超貼之類的部分可直接判是從過去到現在的板主都在依從的慣例,我看你可以把過去到現在的版主都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6 00:47:00
@Neptunium 你在那邊幫腔什麼東西啊?沒有共同審議就沒有,硬要在公告造假有共同審,我有誣賴他嗎?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10-16 00:47:00
都檢舉一遍了你知道"造假"是很嚴重的指控嗎?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6 00:50:00
請問他公告寫的經共同審議記錄在哪裡?桶我的公告有寫哦,請找出來謝謝。給你時間找,不要又跑了裝死不回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10-16 00:55:00
我要講的都講完了,從過去到現在的版主都是依循此慣例如果你認為這應該吃警告,那所有板主前版主大概不知換幾輪了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6 01:03:00
誰管你以前的案子你說不需要就不需要,我懶得理你,但明明沒有共同審硬要說有,是什麼情況?我被亂桶也不是超貼慣例,是最新發明的慣例嗎?你找到公告寫的共同審議記錄再來幫腔吧!我不會因為你解桶就算了,d板主亂搞這件事並沒有改變。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16 01:13:00
我檢舉這案是因為檢舉人違規檢舉…跟你這個內容無關,我唯一有意見的是幾任下來多次版規主文檢討並更改,結果一個2018因為當時情況額外公告的版規是否可以用來判罰。個人覺得不合理,要用這條就把他加進去主文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6 01:19:00
根本看不懂那篇在檢舉什麼鬼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16 01:20:00
另外檢舉跟申訴的標題格式是不同的,檢舉是AID後接使用者ID,申訴則反過來,難道以後我一個不小心搞錯或內容填錯,也要被當鬧版桶35天?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0-16 01:21:00
很玻璃心 這樣就被當鬧版 現實大概過的很辛苦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16 01:23:00
你申訴確實標題這樣不行啊。其他我不予置評,只是來表達那篇額外公告的內容是不是適用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0-17 00:30:00
#1XQltCsM
繼續閱讀
[證01]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3
arsonlolita
[證01]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群判決 #4
arsonlolita
[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群判決 #4
arsonlolita
[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3
arsonlolita
[證01]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2
arsonlolita
[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2
arsonlolita
[證02]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1
arsonlolita
[證01]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1
arsonlolita
[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1
arsonlolita
Re: [建議] 申訴制度
Bignana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