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dahanjia #1

作者: dahanjian (挺馬拔刀隊隊長)   2021-10-17 12:37:19
使用者arsonlolita

#1XNaPsyc
#1XNlUlG8
#1XN-JWHk
#1XN_CB-D
在政黑檢舉版多次違反置底公告文並已經版主口頭推文警告
置底公告文內容:
鑒於版面上多篇檢舉文沒有依照政檢版規三-2規定的格式來提案,
特置底公告以勸導的方式提醒,若版面秩序仍無改善,將依照政檢
版規二-5規定,不予受理,並給予口頭警告。
警告後再犯者,依政檢版規七-3規定,視為鬧版,處以35天水桶。
經檢舉#1XO0zscf (HateP_Picket) #1XOlebe5 (HateP_Picket)
檢舉文內檢舉以上四篇文章(皆已口頭警告) 經版主判定後兩篇文章達成置底文構成要件
又該文章為標題違規 自無受理與否問題!!
依政黑一次檢舉多案判決慣例 以一警告+一判罰判決
版主已口頭警告在先
故以置底文規定判罰35天(1次)水桶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17 13:59:00
第一篇分類為建議文分類更改,應當不在那篇額外公告的規定限制內。頂多刪除也不用受理至於第三篇第四篇,覺得是壞習慣,前面都以組務判例宣告不受理,那還要多此一舉回頭要求修正格式?而且我剛才發現申訴規定並沒有檢舉規定的那條3-7內容,他申訴案格式看起來好像也可以。只要標題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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