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zeuswell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Neptunium dahanjian (以下簡稱N與D)
申訴訴求:要求撤銷案件 或 因案件為1:1狀態、故由小組加入判決
以及無論為前面哪一種方式,都至少給予dahanjian版主警告乙次
申訴內容:
所申訴案件
文章代碼(AID): #1XYgwqNE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Dahanjian #1XYY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6478644.A.5CE.html
以下事件經過
本人於
文章代碼(AID): #1XYYCbOB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多篇文章 WeiKit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6442917.A.60B.html
由D版主未經任何檢舉程序在心證版規內容上判口頭警告
推 dahanjian: 根據6-2 口頭警告 勿濫用檢舉版 11/10 00:18
相關版規
6-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現象者,
處以口頭警告,若依然故我則違規者水桶7天並刪除
而後本人申訴,希望得到版主對文章犯規認定,D版主未有回覆解釋直接否定
文章代碼(AID): #1XYgwqNE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Dahanjian #1XYY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6478644.A.5CE.html
其中兩位版主意見表示如下
推 dahanjian: 反正你再發廢文就桶 警告過了 11/10 12:06
推 Neptunium: 意見:撤銷警告 11/14 02:21
首先本人自認於政檢版發的建議文都或多或少與版務相關,有紀錄可查
雖然版主基本上根本沒回幾次
而這篇建議文起因於某位使用者T某於政檢版中檢舉他人犯規
文章代碼(AID): #1XYOuZS3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多篇文章 WeiKit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6404771.A.703.html
內文為檢舉政黑板其他使用者在「新聞」「轉錄」中的相關差異
本人對此檢舉者T某認為相關案件犯規的點有疑問,故以建議文回應了此篇文章提出疑問
#1
首先如前所述,本人過去發與版務內容先關的建議文很多也沒什麼人回應,已經很習慣了
雖然到近期很多回應,但大多是特定幾個人士惡意針對本人在版主選舉、組務水桶相關與
版務無關之內容推文攻擊(後面同時有相關案件申訴)
而此建議文中,因T某與本人可說不太對盤,故我也無過多期望他會對我的問題多作回應
但這應不代表我不能對檢舉版規的使用認定提出疑問吧?
且雖然D版主在他的檢舉案中並未受理,但同時也提出疑問
推 dahanjian: 這ok阿 哪裡有問題? 11/09 07:43
→ TWTP2018: 那不是新聞.. 11/09 09:53
→ TWTP2018: 那是政治評論.. 11/09 14:38
我就想知道檢舉者如何認定所檢舉內容的「新聞」跟「政治評論」在版規上的差別阿
今天D版主可以不受理,會不會下次換了別的版主反而未多加思索就同意T某的認定而判罰
版友?然後再搭配板規制定權來自我解釋造成不同的判例?
建議文是紀錄會留在版上的
我公開想與T某討論,就算他不想為他的認定回覆我,也不至於無關濫用吧?
過往建議文沒人回應我的也不算少數,怎麼就犯6-2了?
且從頭至尾D版主就沒說明過他是如何認定下所做的判決
故對判決不服
#2
此案並未經過任何檢舉程序就由D版主判處口頭警告
以前有某版主在政黑板因為獨斷執行其他心證板規項目由最後自己下台
本案中D版主的行為我認為並無差異
以下是政黑板規第六章中用來約束版主獨斷處理心證內容項目
10.所有判決/板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若不足2位則依據先前
已定共識。
12.若板務處理上板主意見不同,嚴禁進行獨斷處理且其處理無效,待有共識後才行處理
。
雖然政檢版規並無如同政黑板第六章一樣有相關的版主約束項目
但因政檢版規久久沒修過半次,我認為基於尊重其他版主及合議制內容
政檢亦需適用相關版主規範
且後面確實N版主於申訴案中也判處 撤銷警告意見
另外端看D版主於申訴案中強硬的推文回覆
推 dahanjian: 反正你再發廢文就桶 警告過了 11/10 12:06
我很好奇他是否忘記政黑版主明訂三位?
忘記有前版主疏忽合議制的例子?
所以下次是否只要他認定叫廢文,不用說明解釋,就可以直接水桶我,不用管其他版主意見
?
我個人對這種不解釋、亦不尊重制度、不尊重其他版主的行為叫版皇
故無論是由小組加入判決或撤銷案件
希望都至少給予D版主一次警告
以下附上相關證據
[證一、二] 分別寄給兩版主的希望表示認定的溝通信
[證三] 遭D版主判罰之建議文
[證四] 本人申訴案